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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規定 (一) 標題和簽名檔視同文章本文。 (二) 個人暱稱不受限制。 (三) 轉錄文章、信件須附上原作者同意。 (四) 作者有刪除、禁止推文、回文之權利,但不得擅改他人推文或回文內容。 (五) 推文視同文章內容,一不當文章處理規則處理。 (六) 來源相同即視為同一人。警告累計且水桶期間分身發言,加重處分。 (七) 板規有未竟周延處,由其他公告補充規範。 (八) 本版歡迎世界各地包含兩岸朋友前來討論,但請尊重對方的文化, 如有挑釁、譏笑者,以人身攻擊處理原則處理。 (九) 如無法認同本版風格、國民黨理念的版友, 板主群拜託您請前往適合您的地方討論, 本版版友、黨友也請拜託不要到其他陣營挑釁。 (十) 板主會視版友發言動機調整處分輕重, 與本版(黨)理念相異又刻意挑釁者,板主得加重處分。 不當文章處理規則 一. 刪除處分 : 符合下列規定者,板主直接執行。 1. 灌水文、注音文(難以閱讀者) 2. 文不對題、偏離本板討論範疇過甚 3. 使用不雅字眼   *** 下面兩條可刪除或警告處分*** 6. 使用公告作為標題(含回覆) 7. 在板上提出個人申訴 二. 禁言處分 : 符合下列規定者,板主於公告後執行,以一天到一週為原則。 於一個月內累犯者,刑責依情節加倍處分, 視違規情節得併以警告、劣文及永久禁言處分。 如有警告紀錄者,刑責得加倍處分。 鬧板行為: 1. 遊走板規邊緣,且屢勸不聽 2. 惡行重大,警告、刪文無法制止 對人不對事的行為: 3. 討論版友 4. 人身攻擊、挑釁、貶損、譏笑、反諷 5. 竄改姓名(如當事人不介意者,可請當事人來信取消處分) 6. 使用針對特定板友之標題 7. 群體攻擊文 8. 妨礙隱私製造他人困擾者。 不當推文、回文: 9. 作者明言禁止,仍執意推文回文 10. 未徵得原作者同意,私自轉貼文章或信件 警告與緩刑處理規則 1. 未經版規規定或情節輕微但影響看板秩序者,版主得警告之。 2. 初犯或違規行為動機善良者,得以警告替代禁言或劣文處分。 3. 如一年內沒有警告、禁言、劣文處分者,警告次數歸零。 4. 如有警告紀錄者,違規行為得加重處分。 5. 警告累計達三次以上者,版主得處以永久禁言,得併以劣文處分之。 6. 每人每日轉錄文章篇數不得超過五篇,違者警告。 相關名詞定義 群體攻擊 : 無差別攻擊廣大範圍的對象,例如泛●全都是混蛋。 人身攻擊 : 針對當事者的品格、動機、身分等個人狀況進行攻擊。 竄改姓名 : 例如連阿斗、陳水騙、岩里正男、送錢省長等(包含網友ID)妨礙隱私 : 例如 : 台科大電機沈** 別來無恙.. -- ○ ╭╬══╮╭═══╮╔═══╗╔═╮═╗ ζ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5.151.76 ※ 編輯: caingogo 來自: 140.125.151.76 (11/10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