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av (gos)》之銘言:
: ※ 引述《RealJustice (兩萬病狗互舔傷口)》之銘言:
: : 那如果有人鼓吹放棄國家給日本統, 你們也能當作一種 "選項" 去尊重?
: : 當然啦, 如果你們認為, 現狀生活在台灣的人, 根本不夠資格稱為 "國家" ,
: : 那就沒有上述的問題, 一切都是我亂講的....
: 1.當全中華民國國民有共識 日本也答應 那當然不算賣國
: 那你覺得加拿大魁北克省的獨立公投算不算賣國? 也反問你一句
"省" 的獨立是要怎麼賣 "國" ?
就算他們公投是投說, 這個省要給中國統治, 那也只是賣 "省" 而已,
怎麼可能賣 "國" ? 何況一個省的獨立是賣給誰了? 賣給省民不是嘛?
跟賣國, 而且賣給其他國, 真的差很多很多.
這個問題太簡單了! 你自己想都想的通的啊, 怎麼拿來考我咧?
最後還是謝謝指教.
: 他們也打算將統治權變更 拿掉頭上那片楓葉
: 那根據你賣國的定義 鼓吹建立台灣國的人也一樣是賣國 因為他們放棄了
: 中華民國的名稱 讓台灣國來統治舊有的中華民國
沒錯, 我認為泛藍跟他們一樣, 都是賣國.
但是泛藍是鼓吹把中華民國賣給中國;
鼓吹建立台灣國的人, 是要把中華民國賣給台灣人, 不是其他國家.
謝謝指教.
: 2.答案同上
: 我不得不再重申一遍 我支持未來的和平統一 跟放棄中華民國去被別國統治
: 有著本質上的不同 不能一概論之 你的思考確實呆板了點
: 未來的和平統一將會是兩邊平等的 同樣地位的 去統一為一個國家
你根本在狡辯, 統一後中華民國從一個國家變成一個省份, 一個地區,
哪裡平等了? 什麼樣的關係會比 國家 vs 國家 更平等?
: 換句話說 對岸大陸也同樣的放棄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名稱 來"被"中華民國統一
: (如果你堅持要有受辭的話) 我所希冀的統一是這個樣子的
: 現在中華民國當然是一個國家 無庸置疑 我講過很多遍了
: 現在是一個ROC 一個PRC 未來會是一個CHINA 有任何矛盾的地方嗎? 請指教
未來會是一個CHINA ? 證據在哪裡? 多拉ㄟ夢告訴你的嘛?
我再偷偷告訴你好了, 多拉ㄟ夢的師父告訴我, 將來火星和地球要統一,
未來會是一個火星咧!
話說回來, 你根本自打嘴吧. 一個 CHINA 什麼時候變成中華民國的共識了?
按照你回答 "假如全中華民國有共識, 日本也同意, 就不是賣國" 的邏輯,
我可不可以大膽的假設(邏輯不通, 只是我的假設),
你認為在全中華民國沒有共識之前, 鼓吹被別國統, 是一種賣國的行為?
或者說我根本就誤會你了, 其實你認為 :
""只要有一些人認為可行, 鼓吹放棄國家, 給日本統就不算賣國"" ?
※ 編輯: RealJustice 來自: 219.91.89.198 (10/16 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