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版友
※ 引述《zigfei (情如水,欲似火)》之銘言:
: 這個人還蠻可憐的
: 他如果知道到現在還有人拿著他來幫宋前省長打廣告
: 說不定會覺得很困擾
: 我還蠻好奇這樣一直把人家的居住地和真實姓名、遭遇一直PO出來
: 不知道是否也算是侵犯到人家隱私的一種?有取得人家同意嗎?
: 還是說只要當年答應PFP幫PFP拍廣告之後,就等同答應讓人家無斷轉載?
: PFP也許有付錢給他,妳JS有嗎?,就算他當時是志願的,也沒說要給妳用
: 就算妳是PFP的黨工,也沒資格這樣一直重複利用人家的剩餘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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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到了記得寄信浮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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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5.15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