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這種粗魯粗暴 目無法紀的行為
已經大辣辣的耍弄台灣五年了
台灣不是只有南部勞工農民
這群比較容易受到混淆操縱的人民而已
陳水扁是以為其它照規矩在生活的人是死了嗎?
還是陳水扁以為他自己就是規矩就是法律?
無法無天 咨意妄為
整天親近總統府的殷琪倒也耳濡目染學的挺像一回事的嘛
自己承諾的招開日期隨時可以改口
把過去的諾言當放屁
很行嘛 陳水扁這群人真的挺貫徹扁式詐術的嘛
籌辦投標的前國登總經理:獨厚皇昌 我們被擺了很大一道
羅如蘭/台北報導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1+11
2005110200015,00.html
因為高捷公司臨時變更開標順序、排除國登公司的投標資格,一手籌辦投標事宜的前國
登公司總經理常金海昨天表示:「我們被擺了很大一道。」
他說,國登比來預定以低於底價七億九千萬的價格標下CO3工程,榮工公司本來也打
算以低於底價二億多的價格標下CR5的工程,卻因高捷公司配合皇昌和聯鋼公司搶標工程
變更開標順序,而使國庫損失至少十億元。
常金海上個月廿日出國,官方的行政調查報告廿一日出爐,並認為「開標過程顯有不當
」。常金海坦言,調查報告引用的檢舉信確是當時國登公司所提供。「我們當時已經運作很
久了,心想標到工程是很穩的事」,正如檢舉信所指的傳聞「國登營造也將與三人合作拿下
一標」。因此,意外落榜之後,國登立刻向法院提出抗告,過程中並與高捷方面的有力人士
進行協調。
常金海說,當時負責開標評決的「五人小組」,「大家都有各憑本事的關係」,「到現
在還有很多統包工程,如果沒有一些條件,是不可能承包到的。」當時國登為了標到C03
做了很多準備「也付出很多代價」,卻被以「財務重整」的理由排除投標資格,再臨時改變
開標順序讓皇昌得標,國登因此四處陳情、檢舉。
官方調查報告特別指出,九十一年九月四日,市府機要科曾交查「本市捷運工程廠商投
標之弊端」案檢舉內容,除CR6標僅一家廠商投標與所敘廠商家數不符,及CO2標未指
明內定廠商名稱外,「所敘內定廠商與得標廠商大相符」。此一檢舉案送市調處和調查局「
參考」後,就沒有下文了。
常金海說,如果按照政府採購法的規定,高捷公司根本就不能以「財務重整」的理由將
國登公司排除在外,但捷運局和高捷公司卻以BOT案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為由,拒絕國登的
申訴,讓國登失去投標資格,只剩下皇昌一家,才以怕流標的理由先行開標,「這才是真正
的核心。」
有關高捷案是否適用政府採購法的爭議,官方調查報告也已釐清了來龍去脈。從捷運局
八十八年至八十九年初的公文,特別是八十九年二月十七日捷運局長周禮良簽陳給市長謝長
廷的文件:「為免除外界以小搏大及自償率太低之疑慮,要求對政府投資非自償部分之部分
工程採政府採購法或其它相關規定之精神,以發包中心觀念,採公開發包方式發包…。」但
是,周禮良在被約談時卻完全否認捷運局曾主張部分高捷工程應適用政府採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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