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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051104/15/2hp5t.html 檢調昨天傳訊曾任陳哲男隨扈的警官陳志明,他承認與陳哲男出訪泰國、韓國,兩次均未 花錢,不知道誰代出旅費,且未全程隨行。檢調考慮再次傳喚陳哲男,調查他到泰韓等國 是否涉及不法。 檢調昨天是以證人身分傳喚陳志明。擔任陳哲男隨扈兩年的陳志明,九十一年七月六至九 日、九十一年十一月一至三日曾隨同陳哲男到泰國及韓國。陳志明在檢調訊問時表示,兩 次同行都向警官隊請假,陳哲男是他長官,要他去他就去,同行的人他認識王彩碧,其他 人大多不認識,也不知道機票錢是誰出的。 談到泰國行,陳志明說曾到陳哲男朋友的工廠參觀,並沒有與外勞仲介業者接觸,也沒有 進出當地金融機構;到韓國三天都待在濟州島。在濟州島的第二天曾在戶外旅遊,有段時 間並未和陳哲男在一起。 檢調人員表示,陳志明說不清楚濟州島飯店名稱,但確實有陪同陳哲男到飯店賭場,因他 不會賭博,沒有站在旁邊看,只待了一會兒,便和陳哲男一塊離開,各自回房間睡覺。檢 調人員說,陳哲男等人兩次泰國、一次韓國行的同行人員,只剩下前省議會議長劉炳偉新 未到案,檢調已再次傳喚,如劉炳偉到案後,仍未能就陳哲男等人的泰韓行有清楚的說明 ,必要時再傳陳哲男。 據檢調單位向台北市原野旅行社查證,九十一年七月六日陳哲男與高捷前副董事長陳敏賢 、劉炳偉、陳志明前往泰國四天;同年十一月一日陳哲男、陳敏賢、劉炳偉、劉炳偉友人 諶建興、陳志明、華磐公司總經理嚴世華、王彩碧夫婦及華磐員工施慕堯共八人,一同前 往韓國三天,兩次機票均由華磐的關係企業華永毅公司支付;但陳敏賢接受檢調訊問時表 示是他出錢請陳哲男去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163.252
trumpete:阿 當初沒想到當警察可以跟長官免費出國 還不用隨行 11/04 13:15
trumpete:可惜說 警察大學會越來越紅喔 越來越難考 11/04 13:15
going90:有牌流氓外加有吃有拿這樣的肥缺 月入四萬多起跳 薛翻了 11/04 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