恕刪很多..
※ 引述《joefan (鐘仔)》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a-bian 看板]
: 作者: joefan (鐘仔) 看板: a-bian
: 標題: Re: 罰總統站? 李子春:請總統不要再說謊了
: 時間: Tue Nov 8 20:03:49 2005
: ※ 引述《Kati (聚時歡樂,散後尤其冷清)》之銘言:
: : 作者: Kati (聚時歡樂,散後尤其冷清) 看板: KMT
: : 標題: Re: 罰總統站? 李子春:請總統不要再說謊了
: : 時間: Tue Nov 8 16:25:57 2005
: : 罰不罰站才是重點?
: : 坦白講,閣下這句話正好代表統媒在這整件事情的操作和心態
: 以下發言,請熄火觀之
: 1.陳水扁是因為游盈隆案被傳喚到案
: 因為游盈隆涉嫌在花蓮縣長補選時,被檢舉運用政治資源涉嫌賄賂。
: 但當時陳水扁在花蓮地方法院尚未審理結束時,竟以總統之姿替游盈隆喊屈
: 被檢察官李子春傳喚陳總統作證這兩起行政調查併案。
: ->但陳水扁確以總統之姿竟為有賄賂嫌疑人高聲疾呼"無罪"難免有令人認為以政治權力
: 壓迫司法判決,故檢察官傳喚到案說明有不對嗎?
陳水扁在游盈隆一審判決無罪後, 說他是無罪的
根據刑事無罪推定主義 請問這有什麼問題嗎?
檢察官傳喚總統是發生在起訴以前的事情
不是前幾天才發生的 請你搞清楚
: 2.有人說李子春憑什麼傳喚總統到案呢?他是不是看總統不爽呢?
: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檢察官向管轄法院提出起訴書,既與是否應經
: 檢察長同意或審閱無關,起訴書應載之事項,也與檢察長毫無關涉。李子春的起訴書
: 既已由花蓮地院所接受,並已分案交由合議庭審理,起訴書是否得當?起訴內容是否
: 有效?當然必須由合議庭來裁定。
:
: 既然已經經過合議庭的斟酌此起訴書無不妥,也就是說李子春的目標並沒有刻意針對誰
關於第二點 建議你去了解一下傳喚陳總統的報紙新聞
李檢察官傳喚的時候 根本還沒有偵查終結 他是用檢察官的身分
傳陳總統以證人身分出庭
請問一下你引了一大段起訴書的過程是要解釋啥?
他用證人身分傳喚總統 又不需要合議庭的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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