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ccha ( )》之銘言:
: 問題是那裡有這個法令法律?
: 姚文智滿口胡說
: 還掰出什麼實質虛質違法
實質違反"廣電法#10".
: 這樣胡周亂說可以過關的話
: 那台灣還要法律 還要律師幹麻
: 一個姚文智就行啦 說了就算
: 直接跳過審議會 完完全全違法
審議會?
什麼審議會!
新聞局只有一個"評議委員會", 負責 "衛星電視換照審議".
今天問題重點出在於 "評議委員會" 當初為何八月
允許t台在股權結構百分之百為中國香港的資金下,讓t台可以取得執照?
最該打的,就是這個審議會,
今日有缺腦媒體胡亂抓了審議會作為正義的論述,
結果就有缺腦者認為 "新聞局為行政機關執法, 不該跳過審議會"?
"實質違法"是個爛說法,
應該說的是 "違反了哪一條法令, 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法或廣電法的哪一條"
新聞局為衛星電視主管機關, 提出的罰為行政罰,
t台如果不服, 可以提出行政訴願, 進一步提出行政訴訟,
讓行政法院來判定新聞局違法.
: 真行
: ※ 引述《jeromec (連爺爺 您..就別回來啦!)》之銘言:
: : 很抱歉,我就是同意楊憲宏說的.
: : t台的資金結構如何,股權如何,股權背景如何,
: : 該按照法令來辦了.
: : 一件事情有法律上的各種層次,如果違反了不只是一個法律,
: : 本來就應該以不同法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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