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姚文智可能自己也面臨違法的窘境,行政院有權對衛星電視做出處分的,是衛
星廣播電視審議委員會,這在相關法令中說的很清楚。
姚文智真的給他幹下去啦
呵呵 一個姚文智 抵得過十萬票
羅文嘉還要不要選呢 ??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2998110.shtml
台灣研究生聯誼會代表,昨天在立法院門口舉布條高喊口號,聲援捍衛言論自由
,隨後進入立法院向立委陳情。
記者林建榮/攝影
【本報記者李順德】
爭議多時的TVBS股權結構,新聞局長姚文智昨天以「實質違法」,作為力駁多數
法界人士所謂的形式主義。新聞局如預期的對T台開出處分書,作為新聞局下台
階的手段。此一作法,日後政治效應雖待觀察,但一般認為,政治意義遠高於法
律意義,也呼應了陳水扁任內不關電視台的宣示。
但姚文智可能自己也面臨違法的窘境,行政院有權對衛星電視做出處分的,是衛
星廣播電視審議委員會,這在相關法令中說的很清楚。但昨天既沒有開審議委員
會,也沒有徵詢審議委員的意見,新聞局長就逕自做出裁罰,又說撤照不是他能
決定的,要由審議委員會決定。這種自相矛盾的作法,姚文智本身也在違法行使
職權。
相關官員透露,姚文智處理T台案,於周一晚間的黨政協調會報,先是徵詢府方
的意見,繼而在昨天徵詢行政院法規會的立場,姚文智早知道如何把握陳總統的
意旨,但法規會的立場,就衛廣法的條文「依法論法」,認為條文就那麼清楚,
與法界的人士看法並無軒輊,新聞局既然執意要做,法規會也無可奈何。
整個爭議過程,經半個月的價值澄清,及法律條文的抽絲剝繭,外界似越來越了
解,姚文智最後裁決處分TVBS,就如同是另一個「全民按捺指紋」的翻版,都是
法界以及內部幕僚都有意見的情況下,主事者執意要做,置法律尊嚴於不顧,後
果並由國人埋單。
如果行政院長謝長廷那麼在意外資,昨天在電視節目上談到未來台銀的外資參與
,卻又那麼津津樂道外資的參與。如果姚、謝那麼在意中資,卻在未能釐清有無
中資介入T台,就對TVBS開罰。姚文智甚至無法在新聞局所調閱的文件中,判別
出前新聞局長程建人任內同意T台申設有無特別內情與違法,在找不到台階的情
況下,只能「雷聲大雨點小」,對T台開出罰鍰。
姚文智是聰明人,他深知此一處分只是傷皮毛不傷骨肉的結果,未來T台可以選
擇提出行政訴願,甚至在野黨於NCC成立後,也可以透過「林佳龍」條款,翻姚
文智的案。因此,探究其目的,姚文智要的是「政治目的」,一來可以轉移選戰
的議題,一來也能團結深綠選民的認同。
【2005/11/09 聯合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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