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ati:黃文雄,蔡同榮都是在美國,不適用台灣法律,所以不討論 11/09 15:40
: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2998083.shtml
聯合報謬論!
來看王幸男:
一九七六年十二月初,透過郵包上的指紋,警總在全面核對兵役資
料後,已將王幸男列為重大嫌犯。警總將王幸男父親、弟弟和莊國瑞
等五個好友,通通抓到保安處,開始嚴酷的偵訊。這些人質被威脅,
如果王幸男不回台,他們將被控以販毒或匪諜案查辦。
得知親友當人質,王幸男長跪禱告,決心返台一死
根據王幸男的家書所載,在未離開香港前,王幸男已察覺周遭危機
四伏。後來他在緣島得到證實,如果他當時返美,國民黨已派人在機
場準備暗殺他(這是當年承辦王幸男的專案小組負責人之一,調查局
戴姓人士所透露,他因調查局內鬥被指為共產黨判刑十五年,後因王
案有功,改判三年感化,王幸男在綠島時從他口中得知)。據透露,
當時奉命前往香港押解王幸男的專案人員所得到的指示是:上策,請
王返台;中策,綁架返台;下策,在香港射殺。當王幸男在香港一度
擺脫跟蹤時,台灣曾下達格殺勿論的指令。
一九七七年一月廿七日,謀炸謝東閔案開偵查庭,隔天,開辯論庭
,當天下午宣判,王幸男被依二條一叛亂罪論處,判無期徒刑。當時
,海外台灣同鄉在《紐約時報》刊登巨幅廣告,王幸男姐姐王玉安也
出席美國會「台灣人權聽證會」,為王幸男請命,才使他逃過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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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儒門案用正當程序偵破,公正司法審判,合理判刑,支持楊的人與言論完全得到保障
王幸男案....唉..國民黨政權的手段就是如此!!
拿楊儒門與王幸男比,完全突顯出民進黨政府遠遠比國民黨人道,而且重視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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