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too ( )
看板KMT
標題Re: [討論] TVBS遭處分 馬英九:反對藉由法律打壓媒體
時間Thu Nov 10 02:22:20 2005
※ 引述《scaredreal (...)》之銘言:
: 外資沒有 "直接" 持有股份所以當然沒有違法
我想大家在吵的應該就是有沒有直接了!!
轉投資是不是直接??
法律好像沒有定義什麼叫直接!!(如果錯我道歉)
: : 第 19 條 系統經營者之組織,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 外國人直接及間接持有系統經營者之股份,合計應低於該系統經營者已發
: : 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六十,外國人直接持有者,以法人為限,且合計應低於
: : 該系統經營者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二十。
不管怎樣,林文淵案社會觀感要他吐錢
現在TVBS背後主持人是對岸的匪幹,我想沒什麼話好說的吧!
至於是不是匪幹!不關我的事!反正現在大家不太理證據這回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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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223.71
推 ginshop:是這樣沒錯啦,不過可以罰錢嗎? 11/10 04:29
→ ginshop:班長:因為大家看你不爽,所以等一下交一百塊當班費-_- 11/10 04:29
→ zxcvbbb:TVBS這種純敵資電視台 罰錢真是太便宜他了 11/10 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