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gdzaku (聯邦去死吉翁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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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公告] 諷刺文判決將列入版規
時間Thu Nov 10 07:17:21 2005
※ 引述《caingogo (千萬不要插手巫師的事情)》之銘言:
: 若只是為了諷刺而寫兩行這種文章 就會列入水桶行列
: 小諷的意思是指全篇文章在討論事件 但只有幾個部分為了"突顯問題"而諷刺
: 這並不在水桶行列中
: 這是為了維護文章素質而提出的條例
: 實行一個月 看效果如何
: 如果不受用即會廢除
這新板規主觀認定的標準太大,用主觀來處罰正是之前這個板檢舉文不斷的根源
比如說"突顯問題",原發文者認為有,板主覺得沒有,接下來就是有人檢舉xxx也是板主不
罰,然後在組務吵起來....
板規的制定最好是能盡量客觀明確一點,不然很快這個板又是亂成一團
諷刺文看在不同立場見解的人眼裡當然是很不高興,但是他可以發文來反駁;板主可能不
想看到這種酸來酸去的文章太多,可是這也是發文者的言論自由,硬要由板主介入認定何
種諷刺的程度為"適當",我想是不實際的
: ※ 引述《sati (賽提)》之銘言:
: : 我不大贊成禁諷刺文
: : 明著罵有人身攻擊當然可罰..這可以很明確判定.
: : 但是暗諷..如何判定確要有相當的主觀意識.
: : 舉例來講,我之前po一篇問連勝文適不適合當青年副主席的文章
: : 有人認為這是想知道青年看法的詢問.
: : 有人認為這是暗諷國民黨只知家世世襲的獨裁性格.
: : 該不該水桶??
: : 當主觀判定被擴大,會很像清朝的文字獄
: : "明月幾時有,把酒問青天"
: : 暗諷清庭昏庸,人明想念明朝....斬!!!滿門抄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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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44.21.156
推 caingogo:等實行兩周後會公告是否適合繼續實行 我會先把標準定出 11/10 13:51
推 einstean:還有噓文也該取消了,有噓文讓某些小白更是如虎添翼啊XD 11/10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