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LD (麻將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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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TVBS遭處分 馬英九:反對藉由法律打壓媒體
時間Thu Nov 10 14:59:13 2005
※ 引述《jeromec (連爺爺 您..就別回來啦!)》之銘言:
: ※ 引述《liscu (等待~~)》之銘言:
: : 閣下 對TVBS"違法的內容"到底有沒有了解
: : 知不知道爭議點在那裡 ?
: : 大家質疑的是 TVBS無抵觸法律條文的規範
: : 但是我們偉大的謝院長和姚局長 以 "實質上違法" "違背立法精神"
: : 進行處罰
: : 我明明就沒違反法律 只因為我一直扒政府的糞坑 我就被罰了
: 中國香港來台灣的資金,
: 再台灣開了一間資本額"100萬"的東方彩視,
: 叫做沒有違反"廣電法第10條"?
沒有
: 這樣好了,請中國中央政府在台灣成立另外一間公司,
: 資金從百慕達匯來就好了,
: 幹麻那樣麻煩?
法律就是這樣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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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8.125.79
推 simonrocker:那要這種法幹嘛 11/10 15:51
推 Hawke26:樓上的...法律是不喜歡就不用遵守哦?? 11/10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