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KM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MolloM (海虎)》之銘言: : ※ 引述《yisdl ()》之銘言: : : 如果按照目前泛藍朋友看來的:不違法 : : 好吧, : : 那現在共產黨的資金 : : 投入香港後,然後請香港請人在台灣成立人頭公司 : : 投入51%的資金。 : : 香港的本公司,在投入49%後。 : : 這樣也就變成了本國公司,本國資本 : : 不違法 : 的確是不違法. : 他的確依照法律在台成立公司, : 且外資小於二分之一. : 你要說他鑽法律漏洞也沒錯, : 但那是立法不夠嚴謹的問題. : 重申一次,依"現行"法律,T台沒有違法. : : 此門一開,那看來中國資金就大量進來吧... : 若不希望如此,應該做的是修法,計較啥港資外資中資, : 反正現在的法律就是人家來設個人頭公司, ^^^^^^^^^^^^^^^^^^^^^^^^^^^^^^^^^^^^ : 就可以叫做台資了. ^^^^^^^^^^^^^^^^ 那應該服合中國人的意了. 中國人加油,趕快用幾千億美金,成立個人頭公司, 把台灣的農產媒體國防外交行政立法等的經營權全給買斷吧! 省的吵來吵去麻煩! : 其實社會上鑽漏洞的事情又何只這一件了? -- Chinese 禁推本文,請 Chinese 回文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1.132.209.156 ※ 編輯: jeromec 來自: 71.132.209.156 (11/10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