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y2001 (一切都是沉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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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TVBS遭處分 馬英九:反對藉由法律打壓媒體
時間Thu Nov 10 15:25:56 2005
※ 引述《jeromec (連爺爺 您..就別回來啦!)》之銘言:
: ※ 引述《LLD (麻將人格)》之銘言:
: : 沒有
: : 法律就是這樣規定
: 抱歉,到底是 "這樣規定", 還是 "你的詮釋"?
: 只要是外資, 就與廣電法第10條不符了.
: 中國香港, 難道是國內?
: D
衛廣法第十條的條文是禁止外資"直接持有"五成以上的股權
出現直接這兩字
不正代表還有間接的持股方式......
關於這點
可參照以下文章(網路應該查的到)
這是傳播學界的一些老師在報紙所發表的文章。
◎陳炳宏 支持TVBS不等於支持2100
◎魏玓、羅世宏 新聞局應立即停止打壓TVBS
另外中資跟港資是不是可以劃上等號
我不是法律人沒資格打包票說不可以
煩請看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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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的花朵
也凋謝於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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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6.27
→ clerk:媒體改造學社 11/10 16:28
推 antimainjo:台北市民愛的馬英九總是愛亂講話 11/10 19:04
→ Hawke26:樓上的...你在講什麼?? 11/10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