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igdaddywu:這一篇的邏輯真好....嘖嘖嘖 11/13 00:40
可憐
這就是被陳水扁亂政下教出來的
就是有你這種是似而非的觀念錯亂
才會讓法律咨詢天天忙到翻
※ 引述《RealJustice (兩萬病狗互舔傷口)》之銘言:
: ※ 引述《akvavit (http://0rz.net/700sz)》之銘言
: : 標題: [笑話]義務可以減少, 權利不能剝奪?
: : 時間: Sat Nov 12 18:31:29 2005
: : 讓我認真想一下
: : --
: : ◆ From: 140.116.146.24
: : 噓 RealJustice:權益權益權益, 你憑什麼擁有權益? 11/12 18:33
: : 推 Pissaro:18%是福利還是權利? 11/12 18:33
: : → RealJustice:當時的老師窮, 政府可憐他們給予權益 11/12 18:33
: : → RealJustice:現在的老師還要裝可憐討權益? 11/12 18:34
: : → akvavit:請別離題啊 針對你的邏輯回答 11/12 18:34
: 只有你在離題吧.
: 特別po一個聳動的標題, 我還以為有什麼好看的,
: 結果咧? 結論就是 "我現在想不出來" =_=
: 這句話有必要特別弄成一篇文章開新標題?
: 我前面就教過了, 權利, 福利, 義務這些東西, 本來就應該因時制宜的去改,
: 還舉了兵役這個確實的例子.
: 好吧, 我再教你一點, 教增加的福利好了;
: 之前沒有健保, 現在有健保, 那是不是你違反 ""契約""? (再說一次, 我不認同契約說)
: 你打算怎麼補償政府的損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4.154.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