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這半年一定有工作有收入?
就算有
我少吃了國家半年的饅頭
少領了半年的薪水
這半年賺的錢還要繳稅
又增加國家的GDP
讓國家失業率下降
還要我補償什麼 ?
※ 引述《RealJustice (兩萬病狗互舔傷口)》之銘言:
: ※ 引述《akvavit (http://0rz.net/700sz)》之銘言:
: : 當兵是義務
: : 而這是赤裸裸的權利剝削
: 所以你的結論是什麼? ^_^
: 義務可以減少, 權利不可以剝奪? ^_^
: : 法案更動後通常只適用於更動前後不會被影響到的人
: : 例如原本18趴的是只會影響到民國84年後的退休軍公教人士
: : 法案更動若有損害到原有權利的應會補償
: 自打嘴吧囉 ^_^
: ""更動前後不會被影響到的人"" , 役期的縮減不是在影響你嘛?
: 怎麼沒看你抗議?
: 法律更動, 減少了你的義務, 你是不是也應該補償政府?
: 憑什麼你高中畢業去當兵大約當一年半,
: 唸個大學再去當兵搞不好變成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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