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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捷運要通汐止 鑑於臺北都會區捷運松山線以北之東西向走廊較為缺乏捷運服務,因此本局於91年10 月起即針對該走廊進行研析增闢捷運路線的可行性,相關評估分析作業已於92年底完成, 目前研擬之路線方案為A、B二線,其路線簡述如下:   方案A: 建議路線採高架型式規劃,由淡水線圓山站站旁玉門街上設站後,先往南再往東轉民族西 路,至建國北路沿高架橋旁佈設路線,於民權東路北側跨越建國北路高架橋後穿越榮星公 園向南接至民權東路後即沿民權東路往東,跨越捷運木柵線、民生社區後沿民權大橋進入 內湖,至東湖後路線往南越過中山高速公路及高架拓寬段後沿安康路向東,跨越捷運內湖 線及南湖大橋後續沿高速公路南側道路至社后設機廠及車站,續往東至中興路東側之30公 尺計畫道路往南接至大同路後向東,穿過北二高高架橋下方沿大同路與台鐵汐科園區站( 台鐵捷運化計畫增設之車站)銜接轉乘。路線兩端各設1尾軌,全長約 14.9公里,設12座 車站及機廠1座。   方案B: 建議先採地下方式規劃,路線起自捷運雙連站東側設站後沿民生西路而行,向東穿越捷運 新莊線、木柵線後續沿民生東路東行,穿越基隆河後,沿內湖重劃區新湖二路往東,穿過 中山高速公路,沿原佈設台電高壓電塔之線形公園用地佈設路線,過成功路之後,路線由 地下方式逐漸爬昇轉為高架,之後跨越中山高速公路及高架拓寬段,沿安康路向東,越過 捷運內湖線及南湖大橋後續沿高速公路南側道路至社后設機廠及車站,往東至中興路東側 之30公尺計畫道路往南接至大同路後向東,穿過北二高高架橋沿大同路與台鐵汐科園區站 (台鐵捷運化計畫增設之車站)銜接轉乘。於路線東端設置尾軌,全長約 13.9公里,設 11座車站及機廠1座。其中地下段約7.9公里,高架段約5.95公里。   A、B路線方案於汐止地區之路線方案相同,長度約3.5公里,擬設3站,分別位於高 速公路南側(南陽街以西)、中興路東側30公尺計畫道路(近福德一路)及大同路上台鐵計畫 增設之汐科園區站附近設站。另擬利用社后地區部分農業區及工業區用地作為機廠,面積 約需6至10公頃。 規劃紀要 一、捷運南港線東延段延伸汐止及臺北縣政府委託規劃捷運汐南線(汐止至南港)服務汐 止地區之辦理情形: (一)本局曾研究過以捷運南港線續向東延至汐止地區的可行性,因此在進行南港線東延段 走廊研究規劃階段時即已在終點站(南港展覽館站)後保留路線續向東延伸至汐止的機制 。 (二)後因捷運延伸汐止線之路線大多在臺北縣境,臺北縣政府積極爭取主辦權,故交通部 於90年5月21日函示,有關台北(南港)至汐止間大眾捷運系統規劃乙案,為免相關地方 政府各自規劃,路線未加以整合,形成資源浪費,且因應地方之發展需求,交通部依大眾 捷運法第四條規定,指定臺北縣政府擔任地方主管機關。臺北縣政府委託專業顧問公司辦 理相關路線可行性研究,完成「台北捷運系統汐南線之民間參與可行性研究及先期規劃之 建設計畫可行性報告」並函送交通部審議。 (三)交通部初步審議意見,認為捷運延伸汐止案之內部報酬率及自償率偏低,請臺北縣政 府斟酌政府財政負擔能力,再審慎評估本計畫財務可行性;台北至汐止走廊捷運建設所需 經費龐大,建設期程長,目前已有台鐵系統提供服務,為整合整體運輸功能與資源有效利 用,且考量交通部配合「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正積極推動「全島運輸骨幹整建 計畫」,該計畫已明列「台鐵都會區捷運化計畫」,台灣鐵路管理局已研擬於汐止地區以 增設簡易通勤車站提昇運輸服務,此計畫初步評估較興建捷運更為可行。在考量儘量不與 台鐵路線平行競爭與兼顧汐止地區的民意與需求的情形下,本局遂進行捷運路線延伸服務 民生社區、內湖及汐止地區的可行性作業。 二、捷運民生汐止線辦理情形: (一)本案原為針對捷運路線往東延伸經民生社區至汐止及往西延伸經三重至泰山地區進行 可行性研究作業,本局於91年11月組成工作小組展開作業。本案原規劃範圍包括台北縣三 重、蘆洲、新莊、五股、泰山地區,主要以環狀線、新莊線及蘆洲線所包絡之區域為主; 台北市區內以台鐵縱貫線、環狀線、內湖線及汐止市西側所包絡的範圍為主;汐止地區則 以台鐵縱貫線以北之區域為主;其為一東西向狹長的帶狀區域。由於規劃範圍廣闊,為便 於作業起見將規劃範圍以淡水河、基隆河區分3大區段進行研究。 (二)經第一階段路線方案研選評估結果顯示:以淡水河以西的台北縣地區而言,由於該地 區未來將有捷運新莊線、蘆洲線及目前正規劃中的環狀線及由台北至中正國際機場的機場 捷運線服務,在主要的運輸走廊上已提供了相當多的捷運服務,而五股、泰山間受到地形 限制,屬南北走向的交通運輸發展,本案雖已儘可能考量未來規劃區域及沿線地區的可能 發展,然依本案規劃目標年(民國120年)預測捷運路線運量結果顯示,淡水河以西地區 在目標年之晨峰小時最高站間運量約6000人旅次,而五股、泰山間之捷運旅運需求約為 4000人旅次,此運量顯然受到捷運新莊線、蘆洲線、環狀線及機場捷運線之影響,稀釋本 案規劃路線應有之捷運旅次;以尖峰小時4000至6000人旅次的預測量而言,其屬公車系統 服務的範圍內。另在淡水河以東地區,尤其以內湖至汐止地區較缺乏東西向之捷運服務, 因此該二區段間在規劃目標年(民國120年)預測最高站間旅運需求量約達13000人旅次。 (三)92年5月23日本案召開期中簡報會議,經研商後認為捷運路線於淡水河以西地區預測 之運輸需求量較低,考量該運量將影響財經投資效益,暫不規劃捷運延伸線;惟鑑於捷運 係一持續不斷的規劃作業,故本局將持續關切該沿線地區之發展及配合臺北縣副都心等區 域發展情形,再適時研究捷運路線延伸之可行性。本案於第二階段捷運路線方案研擬之原 則為:路線方案的西端點與已定案之捷運路線車站銜接轉乘,局部調整第一階段於市中心 區至汐止之路線,並再就運輸效益、工程可行性、土地取得、財經效益等進行分析評估。 (四)經第二階段路線方案重新研選及評估,捷運路線方案之西端點初步選定與捷運淡水線 之車站銜接,路線以沿民權東路或民生東路路廊,經內湖地區後跨越中山高速公路至汐止 地區並計畫與台鐵捷運化預定增設之汐科園區站(暫訂站名)銜接轉乘;全案名稱配合修 正為「捷運民生汐止線可行性研究」。 (五)本案已於92年底完成A、B二路線方案之運輸效益、工程可行性、營運可行性、經濟 財務效益等初步評估分析,可行性報告書則於93年初完成。初步評估以方案B之運輸效益 較高,惟初步評估之財經效益仍屬偏低,鑑於捷運為一持續不斷的規劃作業,後續仍須再 就如何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作進一步探討。 (六)93年4月5日向本府馬市長及各相關單位進行簡報,市長及本府各單位對本案均表肯定 與認同,馬市長指示本局繼續辦理後續規劃作業。 (七)本局於93年4月9日至汐止市公所向黃市長、市民代表及里長們報告民生汐止線規劃案 及辦理情形並作意見溝通,與會代表希望本案儘快動工,並考慮將路線延伸至汐止市公所 或汐止火車站之可行性。 (八)93年4月22日向台北縣政府林副縣長及相關鄉市鎮公所簡報,林副縣長指示本案路線 有必要性,期早日建設。 (九)93年4月30日本局至汐止金龍國小就本案向社后地區民眾進行說明。 (十)93年5月17日本局至汐止市參加汐止觀天下地方論壇直播節目,向民眾說明路線規劃 情形及接受民眾現場call-in。 (十一)93年6月4日本局至汐止市汐止國中向地區民眾進行說明。 (十二)93年9月3日及9月10日本局至本市之內湖區湖興區民活動中心及東湖之樂康區民活 動中心向地區民眾進行說明。 (十三)鑑於地方民意建議民生汐止線能儘速興建,交通部原已於93年9月初步同意補助本 案進行走廊研究規劃作業所需之經費,惟94年1月立法院三讀通過之交通部公務預算,要 求交通部自行檢討刪減,經交通部檢討後將本案原編列補助辦理走廊研究規劃作業經費全 刪除,惟該項經費經各界努力爭取與交通部支持,業已同意補助本局辦理民生汐止線走廊 研究規劃作業。為儘早展開後續走廊研究規劃,本局現已展開委託專業顧問公司辦理走廊 研究規劃之相關作業,該作業預計約需1年半至2年之作業時程,俟完成後將展開報請交通 部審議核定之作業。 (十四)94年5月11日本局與臺北縣政府交通局受邀參加汐止觀天下地方論壇直播節目,向 民眾說明路線規劃情形及接受民眾現場Call-in。 (十五)94年5月20日公告本案走廊研究規劃案委託技術服務招標案。 (十六)94年7月22日決標由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得標並隨即展開規劃作業。 (十七)94年9月19日顧問公司依契約提送工作執行計畫書。 (十八)94年10月7日受邀至汐止國中參加「民生汐止線說明會」向汐止地區民眾說明路線 目前規劃情形。 (十九)94年10月13日召開執行計畫書審查會。 2.捷運要通安坑 為服務安坑地區民眾行的便利,解決安坑地區長期交通擁擠問題,本局規劃捷運安坑 線以疏運安坑地區通勤交通需求。   本案與臺北縣政府與新店市公所等相關單位協商後,並經專業評估,路線方案建議優 先採丙案路線,系統技術建議採輕軌捷運系統。   丙案路線(建議方案)係由計畫中之二叭子植物園起,行經安坑一號道路及安和路,路 線行至新和國小後,折轉穿越新店溪,至新店市十四張地區與計畫中之環狀線銜接。於安 坑一號道路段(二叭子植物園至安忠路)採平面型式輕軌系統(路口捷運優先通行),其餘路 段仍採高架型式輕軌系統,路線全長約7.8公里。 規劃紀要   為積極辦理本案規劃作業本局特於88年9月組成專案小組開始進行作業,並於89年5月 邀請交通部路政司、台北縣政府、新店市公所等相關單位及人員召開規劃初步成果研商會 議。   其後陸續進行多次簡報及協商並於89年12月2日假新店市公崙社區活動中心舉辦公聽 會,其會議記錄及民眾意見處理表等資料已請台北縣政府、新店市公所及中和市公所公開 陳列。   公聽會召開後,本局針對民眾之意見進行更詳細之評估分析,分析評估結果並召開多 次會議與臺北縣政府等關單位協商溝通,相關單位協商同意以丙案及丁案(分期發展)兩案 較有共識。   由於丙案與丁案先期發展路線各有特色,本局將兩路線皆納入規劃並完成規劃報告書 與財務計畫書,於91年3月29日依大眾捷運法規定送交通部核轉行政院核定。   交通部分別於91年8月5日及11月12日分別函送規劃報告書審查意見,本局亦積極於91 年9月17日及92年2月20日函復交通部,基於政府財政負擔能力之考量,交通部於92年5月 12日再函請本局研議可行之財務計畫,本局於92年08月19日函復交通部,建議中央先行核 定路線,以便辦理都市計畫變更與徵詢民間投資意願等先期作業,民間投資條件可因應當 時政府財務狀況於公告前再行研議。   交通部於92年09月04日函請整合地方民意對路線需求及機廠選址等意見,並考量各級 政府負擔能力,務實研擬財務計畫,本局依據臺北縣政府與新店市公所函復意見,建議丙 案路線為優先方案,丁案先期發展路線為替代方案,並因臺北縣政府財政調度確有困難, 仍建議中央先行核定路線,以便辦理都市計畫變更與徵詢民間投資意願等先期作業,民間 投資條件可因應當時政府財務狀況於公告前再行研議。   本案經交通部於93年03月26日召開協調會,其會議結論:1.請務必將安坑一號道路辦 理期程及界面問題納入規劃考量;2.臺北縣政府對於工程配合款另有意見,請提送具體說 明。本局現正依會議結論辦理規劃報告書研修準備作業,俟安坑一號道路興建期程確定後 ,便依交通部會議結論調整規劃報告書,以便再報交通部審議。   由於安坑線規劃之路線皆行經安坑一號道路,此計畫道路臺北縣政府於93年8月16日 提送建設計畫書向中央爭取預算中,惟中央希望台北縣政府再研議調降用地費及尋求挹注 財源之可行方案。臺北縣政府已於94年9月20日再度提送安坑1號道路建設計畫書向中央爭 取補助經費。 環境影響評估   為配合辦理本案規劃作業,本局已委由專業顧問完成安坑線環境影響說明書並於92年 3月3日送請交通部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業經環保署召開二次專案小組初審會議審 查(4月25日、6月5日) ,並於「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一0八次會議」中有條件通過 審查(6月17日) ,依據委員及專家學者審查意見經辦理補充、修訂作業,再將捷運安坑線 環境影響說明書送請環保署核備,於92年10月14日經環保署以環署綜字第0920073007號函 獲「同意備查」。 3.捷運要通三鶯 自土城線頂埔站南沿土城市中央路三段、四段跨越北二高高架橋續沿三峽鎮介壽路三 段、橫溪環河道路,由三榮駕訓班附近向西至國立教育研究院旁,由三樹路轉國慶路、復 興路,再經臺北大學校地側平行北二高之道路向西跨越北二高及大漢溪,跨鶯歌鎮文化路 及縱貫鐵路交叉路口之涵洞至鶯歌三號公園,路線沿兔子坑溪側向北,轉中山路北側跨越 中山高架橋及縱貫鐵路,沿鶯桃路至鳳鳴國中,續沿福德一街進入桃園縣八德市境,跨越 國道二號高速公路大湳交流道後,轉向西南銜接至長安街及興豐路(亦即114縣道),再延 伸服務至更寮腳,與桃園都會區規劃之捷運後續路網棕線於介壽路(台四線) 、興豐路(114 縣道)路口銜接(如附圖)。全線採高架輕軌捷運系統,路線全長18.6公里,共設14站,1座 主機廠(設於鶯歌大漢溪新生地上),1座次機廠(設於八德分局旁公有地上)   為提昇本案的經濟財務效益及桃園捷運路網發展尚未確定,建議將本建設計畫分為二 階段進行,以降低初期投資成本。第一階段優先興建路段,由土城頂埔站至鳳鳴站止,全 長13.2公里,共計10站。 規劃紀要   為服務三峽鶯歌地區民眾行的方便,本局於89年3月開始進行可行性規劃作業,並於 90年3月底完成可行性初步成果,並分別於90年5月26日及6月23日間於三峽、鶯歌地區舉 辦說明會向地方民眾說明本局之規劃成果,同時聽取民意以作為後續規劃之參考。   交通部於90年8月13日函復,請本局先行檢視可行性研究成果及彙整地方反映意見, 自行辦理系統技術選擇與財務效益分析項目,併同民間參與之可行性彙整成冊後,再行研 議,本局已依上述交通部意見於91年2月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並函送交通部爭取規劃經 費推動後續作業。交通部則於91年5月函覆審查意見,本局於91年8月12日將處理情形函復 交通部。   因應中央重點發展計畫,交通部函轉台北縣政府91年9月函,建議本局配合頂埔高科 技產業園區之開發時程,優先辦理路線方案中土城線永寧站延伸頂埔地區部分,本局已於 91年12月另案辦理走廊研究。   捷運三鶯線自土城頂埔續延伸服務三峽、鶯歌走廊研究規劃作業於92年2月正式展開 ,路線係接續土城線延伸之頂埔站起,以獨立高架輕軌捷運系統沿土城市中央路採高架佈 設,續向三峽、鶯歌地區延伸服務,並將考量延伸至鳳鳴地區,甚至到桃園八德地區的可 行性。本案就可行性研究階段相關課題及民眾需求,配合研究範圍之土地使用狀況及工程 可行性,進一步詳細評估與確認本案的規劃路線方案,於93年元月就初步規劃成果,召開 局外相關單位協調會議,並於93年3月26日、4月9日、4月23日及6月18日分別於土城市、 三峽鎮、鶯歌鎮及桃園縣八德市辦理公聽會,就規劃成果(含路線方案及可能設站位置) 廣徵民意,並依三峽地區公聽會民意需求,就三峽地區的方案B及方案Bx進行評估比較, 於93年7月30日、8月23日及9月1日邀台北縣政府等相關單位進行協商並現勘後,確認於三 峽地區採方案Bx繼續推動規劃作業。   本案於93年12月底完成走廊研究報告、財務計畫及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94年1 月將走廊研究報告、財務計畫報告書(初稿)函請臺北縣政府、桃園縣政府及路線行經市 (鎮)公所提供意見,各單位於94年1月至4月間陸續函復相關意見,本局審慎研析各相關單 位對走廊研究報告書內容之意見後,於94年6月2日函復相關意見處理情形,並據以修訂報 告書定稿本。94年7月25日將修正完成之規劃報告書函送交通部核轉行政院核定。 環境影響評估   94年3月25日捷運系統三鶯線環境影響說明書初稿報請交通部核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審查,94年5月18日依交通部審查意見修正環境影響說明書並檢陳補充說明資料,交通部 於94年5月27日函轉環保署審查。94年7月22日環保署召開專案小組審查會議初審,依專案 小組審查意見修正後,於94年9月22日函送補正資料予環保署。 我唯一不懂的是這跟縣市聯手和馬英九有何關聯?難道他想向馬英九要錢? -- 是啊.....我只是個人魚..... 無法跟王子結合,我...我的命運就是化成泡影而死去。 辛蒂公主是個好女孩,祝你們永遠幸福! 還有一件事就是.... 偶爾...也請想想我..... A.I. Lov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52.107
combat:他的政見一直是搖擺不定的 盡量寫 能做多少再說... 11/14 00:14
yoyoruru:推一樓~ 縣:周錫瑋 市:馬英九 當然跟馬英九有關阿 11/14 00:15
yoyoruru:不過 前幾天有一篇他的廣告 說縣市合作首要目的就是要減 11/14 00:16
yoyoruru:少資源分配不公,他是不知道馬市長是管理那錢拿最多的城市 11/14 00:17
yoyoruru:嗎? 他好像也不知道,馬市長常常在喊窮呀 11/14 00:18
combat:另一點是周的弊案 羅以證據相告不實就退選 希望T台也能追查 11/14 00:18
combat:既然T台以民間正義之聲自居 就請別大小眼囉 :) 11/14 00:20
Linama:周錫瑋競選廣告裡 最後那一聲 馬的嘶鳴 堪稱經典! @@ 11/14 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