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werseven (萬佛朝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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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Re: [閒聊] 北縣長辯論會
時間Mon Nov 14 20:10:21 2005
※ [本文轉錄自 a-bian 看板]
作者: 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 看板: a-bian
標題: Re: [閒聊] 北縣長辯論會
時間: Mon Nov 14 00:28:34 2005
※ 引述《lasting323 (唸書才是王道)》之銘言:
: 只是變色龍攻擊羅文嘉民國87年接受國陽企業
: 給台北市文化基金會2000萬遭到糾舉
: 有誰知道這件事情的始末嗎?
: 雖然羅文嘉說是炒冷飯
: 但他好像對於這個問題並沒有回答的很清楚
: 這是讓我比較失望的地方
因為這個問題很難回答得清楚
陳水扁市長任內
羅文嘉除擔任新聞處長外
依照慣例兼任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執行長
台北市文化基金會成立於民國72年
羅文嘉上任後開始向企業募款
募到的金額全數全數用於台北市文化活動
包括多次大型活動 照明藝術的燈光用電
每一元都可以查得到 帳目清楚
1998年市長競選時
單小琳跳出來咬陳水扁一口
說台北市文化基金會是白手套
特別指出國揚企業捐款以換取南隆案的土地開發案
然後在選舉期間
監察院在翟宗泉委員的帶頭
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通過對台北市政府的糾舉案
理由是文化基金會帳目不清 並扯到南隆案
從幾個地方可以看出這個糾舉案疑雲重重
第一、負責審核南隆案的是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與都發局
不是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也不是新聞處
要扯到羅文嘉是非常荒謬的事情
第二、監察院並沒有傳訊任何當事人就做出糾舉的結論
更沒有列舉究竟是文化基金會的哪一條帳目與南隆案有關
最荒唐的是 南隆案捐給市府的土地遠超過法律規定
監察院卻認為市府圖利廠商
第三、馬英九上台後
南隆案並沒有重新審核 而是按照原來核定情況辦理
監察院有沒有再調查、糾舉甚至彈劾 沒有!
只許馬英九放火 不許陳水扁點燈就是了 XD
第四、翟宗泉此人有多次不良前科
319 之後的相關發言更是脫線之至 完全不像個法律人
看完這些 不難理解羅文嘉為什麼不回應
他回應個屁啊 又不干他的事情 該問的人是擔任都發局長的張景森
以及按照張景森任內都市計畫委員會結論執行的馬英九吧?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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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FantasyRyu:單小琳當過教育局長?這麼不用功你對得起你的老闆嗎? 11/14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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