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cpip (一言堂 扁版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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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轉錄]Re: [閒聊] 北縣長辯論會
時間Mon Nov 14 20:45:51 2005
※ 引述《powerseven (萬佛朝七╰[@@]╯)》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a-bian 看板]
: 作者: 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 看板: a-bian
: 標題: Re: [閒聊] 北縣長辯論會
: 時間: Mon Nov 14 00:28:34 2005
: : 只是變色龍攻擊羅文嘉民國87年接受國陽企業
: : 給台北市文化基金會2000萬遭到糾舉
: : 有誰知道這件事情的始末嗎?
: : 雖然羅文嘉說是炒冷飯
: : 但他好像對於這個問題並沒有回答的很清楚
: : 這是讓我比較失望的地方
: 因為這個問題很難回答得清楚
: 陳水扁市長任內
: 羅文嘉除擔任新聞處長外
: 依照慣例兼任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執行長
: 台北市文化基金會成立於民國72年
: 羅文嘉上任後開始向企業募款
: 募到的金額全數全數用於台北市文化活動
: 包括多次大型活動 照明藝術的燈光用電
: 每一元都可以查得到 帳目清楚
: 1998年市長競選時
: 單小琳跳出來咬陳水扁一口
單小琳當時是陳水扁的教育局長
陳哲男是當時的民政局長
: 說台北市文化基金會是白手套
: 特別指出國揚企業捐款以換取南隆案的土地開發案
:
這個不是嗎 ?
然後在選舉期間
: 監察院在翟宗泉委員的帶頭
: 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通過對台北市政府的糾舉案
: 理由是文化基金會帳目不清 並扯到南隆案
: 從幾個地方可以看出這個糾舉案疑雲重重
: 第一、負責審核南隆案的是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與都發局
: 不是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也不是新聞處
: 要扯到羅文嘉是非常荒謬的事情
可是羅文嘉是要人家樂捐的人
平常人會給個 2000 萬嗎 ?
這扁團隊關起門來 怎麼做誰曉的呢 ?
: 第二、監察院並沒有傳訊任何當事人就做出糾舉的結論
: 更沒有列舉究竟是文化基金會的哪一條帳目與南隆案有關
: 最荒唐的是 南隆案捐給市府的土地遠超過法律規定
: 監察院卻認為市府圖利廠商
你當上了太上監察了嗎 ?
: 第三、馬英九上台後
: 南隆案並沒有重新審核 而是按照原來核定情況辦理
: 監察院有沒有再調查、糾舉甚至彈劾 沒有!
: 只許馬英九放火 不許陳水扁點燈就是了 XD
陳水扁豈止是點燈而已
看看兩顆子彈就明白
: 第四、翟宗泉此人有多次不良前科
: 319 之後的相關發言更是脫線之至 完全不像個法律人
: 看完這些 不難理解羅文嘉為什麼不回應
: 他回應個屁啊 又不干他的事情 該問的人是擔任都發局長的張景森
這叫扁團隊 知道嗎 ?
這兩個都是扁團隊核心
這有利害關係的財團的錢不能拿阿
: 以及按照張景森任內都市計畫委員會結論執行的馬英九吧?
: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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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W1220:看看兩顆子彈? 你還是說白一點吧. 每個人的對319的解讀不同 11/14 20:58
推 pfat123:聽說內容有造謠~趕快修一修吧~ 11/14 21:42
推 liscu:羅真強 一募募到兩千萬 一般團體不之能不能募到20萬 11/14 21:53
推 powerseven:要做文化藝術的活動!可以曝光自己的公司名號! 11/14 22:03
→ powerseven:要募到2000萬!不是很難的事情! 11/14 22:04
噓 FantasyRyu:單小琳當過教育局長?這麼不用功你對得起你的老闆嗎? 11/14 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