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ffyLiaw (傑飛)
看板KMT
標題Re: [轉]破羅文嘉之抹黑栽贓,移花接木
時間Fri Nov 18 15:50:43 2005
※ 引述《trueQoo (幸運之神)》之銘言:
: ‧最高法院裁定台灣中小企銀敗訴,並為終局判決(92台民丙字第1825號函)
1. 什麼時候判敗訴可以用「裁定」,然後變成「終局判決」?
2. 什麼時候最高法院的判決字號是以「函令」為之了?(除了「台上」,
不可能有別的字號,還台民丙字咧,騙人也不是這樣吧。)
: ‧高等法院判決台灣中小企銀敗訴,並為終局判決(台高91重上408號民事判決),法院判
http://nwjirs.judicial.gov.tw/FJUD/index.htm
找不到台高91重上408號?
: ‧只要熟悉公司法的都瞭解,有限公司的董事只負責出資,對外唯一能代表公司來貸款的
: 就只有董事長
民法二十七條第二款:
董事就法人一切事務,對外代表法人。董事有數人者,
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各董事均得代表法人。
: ‧只要熟悉貿易實務的都瞭解,憑信用狀就可以貸款
開信用狀是不用錢的喔?
: Asia Pacific Pte. Ltd的情況下,周錫瑋賠償他們三百萬,該公司已經回本,而且只塗
: 消周錫瑋的債權,其他三位連帶保證人的債權依然存在,該公司依然可以繼續追償。換句
: 話說,這一切還得感謝民進黨。
1. 上面已經鞭過了,資產管理公司不可能以回本為滿足,當然是能討多少就
討多少,至於向誰討?誰比較有錢就找誰,至於連帶債務人內部怎麼分擔
賠償金額,那是你家的事情,資產管理公司根本不會在乎。
2. 沒有「塗消債權」這種東西(債權又不用登記,你要塗哪裡?),依照民
法第二百七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債權人向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免除債務
,而無消滅全部債務之意思表示者,除該債務人應分擔之部分外,他債務
人仍不免其責任。」
那麼,為什麼該資產管理公司要這麼好心,明知道周還的起錢,還要免除
他的債務?
全篇亂寫,廢文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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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examines the
nightingale's code
still written on the fish truck that loads
my conscience explodes
the harmonicas play the
skeleton keys in the rain
and these
visions of Johanna are all that remain...
-- Seems Like a Freeze-Out / Dyl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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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5.177.248
推 LY0TARD:深海網路病毒三十五分鐘就被破解了 :) 11/18 15:54
推 simonrocker:佩服 11/18 16:01
推 ARIK:好 11/18 16:04
※ 編輯: JeffyLiaw 來自: 220.135.177.248 (11/18 16:13)
推 chouhen:推啊,trueQoo回應一下吧。 11/18 16:32
推 forise:推~~~~~:D 11/18 17:40
推 jack8759:說明的很詳細阿 11/19 00:18
推 eslite12:PUSH 11/19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