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zw (忘記我NN)
看板KMT
標題Re: [轉]破羅文嘉之抹黑栽贓,移花接木
時間Sat Nov 19 09:36:04 2005
※ 引述《birdy590 (Birdy)》之銘言:
: ※ 引述《wzw (忘記我NN)》之銘言:
: : 撤銷起訴,跟撤銷告訴,前面是民事,後面是刑事。
: : 不懂沒關係,但是不懂還講,就真的叫獻醜了。
: 玩這種文字遊戲有什麼意義? 講撤銷"訴"就肯定沒錯了吧
這並不是文字遊戲
因為起訴跟告訴根本是不同的概念
而且從來也沒有撤銷訴這種東西
法律沒學
不懂就說是文字遊戲
然後還來個肯定
真是可憐
: : 看最高法院的函就知道,被告是有上訴的。所以,你說被告沒有上訴,是錯的。
: 前面已經有人踢過了, 那個文號根本就不是裁判書, 隨便猜大概也知道應該
: 是案件撤銷的通知.
: 被告提了上訴不代表官司贏了, 案件中佔上風的一方突然放棄好像不是常態吧?
我說被告有上訴
是因為有人公然說被告沒上訴
我純粹是踢爆他而已
至於是否真的佔上風
你有看判決嗎
要不然怎嚜這麼武斷呢
台灣中小企銀都已經不是債權人了
根本沒有任何追討的權利了
這就叫佔上風?
: : 老兄,債權已經轉讓給其他公司了,台灣中小企銀已經不是債權人了,
: : 再告下去一定輸的,因為根本沒有權利了。
: : 資產管理公司跟當事人談和解,那是另一回事。
: 這案子的原告是誰, 台灣中小企銀什麼時候變成不是債權人的?
這就是只聽一面之詞的說法
周錫瑋曾招開記者會
拿出一張同意書還是叫和解書的
上面第一句話就是台灣中小企銀轉讓債權給C公司
最後蓋了台灣中小企銀的大印
: : 現在又說不管是不是他借的啦?啊?
: : 地院跟高院判決通通都失效,怎麼還拿來作根據?
: : 還是說有哪位民事訴訟的大師說,撤回起訴,判決仍有效的?
: : 起碼查一查法條嘛!
: 老兄啊, 判決失效的原因正是因為案件根本就撤銷了, 沒有原告也沒有被告
: 當然原來的判決也沒有意義.
: 你不覺得正在愈描愈黑嗎?
什麼叫越描越黑
你這樣用詞跟前一段的合理關聯在哪?
而且從這段話可以證明你根本不懂法律
第一 撤回起訴 判決是全部失效
不是撤銷 也不是沒有意義
而且是判決中的實體跟程序請求全部失效
民事訴訟法的每一本教科書都是這樣寫
同法第263條的立法理由也寫得很清楚
第二 案件若經判決 則原告不能再用同樣的理由來請求
簡單講是完全不能再向法院起訴的
否則直接駁回
所以撤回起訴並不是沒有意義
第三 由於原來的判決完全失效 而且是確定失效
所以羅文嘉現在的說法基本上是沒有根據的
因為羅的根據是這些失效的判決
這樣 請問哪裡越描越黑
今天我因為好奇
去查大家都可以找得到的判決資料
確實羅文嘉是拿無效的判決出來說嘴
這個我實在看不下去
另外關於偉仕公司案的第二審判決
依法 判決書本來就是公開的
只要是法律人 要取得並不困難
結果卻有人躲在推文中直接抹黑我
說啥我是重大關係人
還嘻嘻笑 非常不尊重人
事實上 偉仕公司案的第一審判決
法源上面找得到
裡面的內容都寫得很清楚
攻擊我的人為何不看?
而它的第二審判決跟第一審判決
內容基本上依樣
都說楊宴典確實有偉造周跟他太太的簽名根印章
都有兩個鑑定報告作依據 調查局跟刑事警察局
重要的是
偉仕公司這兩個判決是都有效的 是可以作為根據的
羅文嘉不顧確定的有效判決 只拿確定無效的判決
出來說話
請問這不叫抹黑 還有什麼叫抹黑
原本我對羅文嘉還算有期待
畢竟他有勇氣提出改革 還是對他的主人
但是今天以法律面來講
他說的實在太過離譜
至於徵信資料
沒錯 還不知道是否實在
但從商業司的網站資料
就是公司登記公信力的資料
已經記得很清楚
永洲公司根本沒有總經理
由此可以證明徵信資料是假的
台灣中小企銀要怎麼處分是他家的事
但是可以用這張假的資料來抹黑人嗎
請憑法律和良心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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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喔喔~忘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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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11.126
推 goddamn913:推~~~ 11/19 09:46
→ HsinTai:都過這麼多年了..商業司的資料不會update嗎? :P 11/19 10:40
推 kobeflight:YRHUC 11/20 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