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a2 (普羅米修斯)
看板KMT
標題Re: [討論]瑋哥部落格 非來自羅文嘉網站?
時間Tue Nov 22 07:19:59 2005
※ 引述《cccha ( )》之銘言:
: 是啦 羅文嘉最新潮
: 最不像周錫偉一樣LKK啦
: 不過要違法毀謗也要高明一點嘛
: 像林佳龍一樣就被抓包?
: 真不上道耶
: 周錫瑋指控 「瑋哥blog」連結羅文嘉網站
: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blue20051121225559
: 有網友在部落格上成立「瑋哥部落格」醜化周錫瑋,晚間周錫瑋召開記者會,指部落格中影
: 片連結是來自羅文嘉官方網站,周錫瑋指今天羅文嘉否認部落格和他有關,明顯說謊,稍晚
: 他們也來到警局報案。
: 周錫瑋來到台北市刑警大隊網路犯罪組報案,認為羅文嘉涉嫌毀謗,違反選罷法92條,不得
: 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其他方式,散播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周錫瑋認為這個
: 案子非常嚴重,這個網站存在不只一個半月,已經超過非常光碟;其中剪接、側錄非常專業
: ,可以算是網路版非常光碟。
這只能凸顯 周錫瑋 和 你 對網路的不了解,
提供免費空間給人上傳任何檔案,
無論上傳廣佈的檔案有無不法,都和提供空間的人根本沒關係。
這種道理,昨天晚上事情爆發時,
連在 八卦版 or 黑特 板的鄉民都知道,
可惜 周錫瑋 和他的競選團隊不懂, 你 也不懂 .........
舉個例子,
中華電信Hinet提供ADSL用戶免費空間使用,
用戶如果在他所申請的免費空間架網站,
結果內容有涉及不法,
難道是提供免費空間的 中華電信Hinet 的錯??
再來,像是無名相簿供人申請使用,
若使用者上傳的圖片猥褻違反善良風俗被取締,
或是使用者的Blog還是留言板散播不實謠言涉及毀謗,
難不成是提供空間的 無名相簿 要受罰??
事實就是 羅文嘉網站上面的 AV試片室 裡面,
有提供免費空間供人上傳任何影音檔案,
如果 周錫瑋陣營 自己願意的話,
也可以申請會員去上傳檔案,
看你要傳什麼都沒關係,
不過如果有涉及不法,那是上傳散佈者的責任,
和提供免費空間者當然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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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69.70
噓 lonchang:上傳資料的電腦是羅文嘉的 那也無關嗎?扁迷就是扁迷 11/22 08:40
→ pia2:你這種推文只會顯現自己對網路世界的無知,不跟你盧 11/22 08:52
推 edwwu:應該建議瑋哥 blog 的站主把影音連結檔都放到美國的免費空間 11/22 08:55
→ edwwu:看看他們有沒有種指控美國政府介入台灣選舉 11/22 08:56
推 bonko:一樓的真的什麼都不懂嗎?連電腦也不懂,也能上 B 11/22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