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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群綠金亂政的官邸御飯團 黑金連體嬰 怎麼會實言實話 俱實以告呢? 當然是有得唬爛就唬爛 能遮掩欺瞞多久就遮掩欺瞞多久囉 不然是要叫皇帝娘把她最愛的白花花銀子 挖心割肺心不甘情不願還給他勾結過的財團金主嗎? 高捷案起訴書:到處可見只說出一半的故事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3022660.shtml 檢方在選前匆忙起訴高捷弊案已遭揭發之剝削外勞、開標舞弊等部分,至於全案真正關鍵性 的政府高層權力運作,則只交代一句「另分案繼續追查」。這種割裂全案、選擇性偵結的作 法,導致檢察官敘明犯罪事實時左支右絀,邏輯矛盾,到處都可見到「只說出一半的故事」 ,根本不具說服力。 昨日社論已舉出幾個「見樹不見林」的例子,今日再補數例。檢察官起訴陳哲男接受韓泰旅 遊招待,涉嫌貪汙圖利自己,所描述的犯罪事實大意是這樣的:陳哲男任職總統府副秘書長 時,結識華磐的王彩碧,得知華磐正爭取高捷引進外勞之管理合約,「乃利用其身分……簽 准赴泰參訪……未奉准即赴韓……且均與王彩碧、陳敏賢等人同行並接受招待,取得不法利 益」。檢察官關於陳哲男涉入引進外勞的案情故事,就這樣交代過場。如此殘缺不全的故事 ,簡直讓人看不懂。 試問:若非陳哲男承諾可以協助打通引進外勞的關節,王彩碧等人又何以心甘情願花費大筆 金錢招待旅遊?檢察官說陳哲男「利用其身分」,話講了一半就戛然而止;但若非陳哲男以 「身分」向廠商表明可以「利用」之意,則如何會有後續的故事發生?於此可見,檢察官為 了迴避陳哲男運用其高官權力、黨政人脈,替廠商打通關節的犯罪活動,以免牽扯出更多內 幕,遂只說了這個「一半」的故事。 接著,檢察官為了裁剪掉政府高層在案情中的角色,更煞費苦心地說,王彩碧等廠商為了引 進外勞、取得管理合約,是透過前立委劉炳偉向高捷公司推薦;而王彩碧等明知當時勞委會 已凍結外勞,但仍不放棄,至勞委會改變政策後,陳敏賢即指示高捷引進外勞,且生意就交 給了曾招待他的華磐。看過這段情節,會令人以為劉炳偉就是「有力人士」。 然而,另一半未說出來的故事是:倘非廠商有恃無恐,何以明知政策已定而「仍不放棄」? 又何以政策一轉彎,華磐果然雀屏中選,且藉掛羊頭賣狗肉的「國對國」排除了其他仲介業 的競爭?檢察官為了掩飾另一半故事,竟以劉炳偉為替罪羔羊,而讓有權力的陳哲男、陳菊 乃至政府更高層在整段故事中消失,這是何等拙劣的手法? 至於民辦公開六標的問題,周禮良和其他「評決小組」成員被起訴的犯罪事實,亦同樣避重 就輕。檢察官說,高捷四百四十七億餘元的工程,本應依合約公開招標之立意,循「政府採 購法」辦理;但是,起訴書卻未交代何以後來排除了「政府採購法」,以及此項排除行為所 涉及的違法情節與人物。接下來,周禮良等評決小組成員又洩漏底價、不依程序,讓特定廠 商得標,使高捷公司多付百分之十至二十的工程款。檢察官花了極大篇幅詳述開標過程,卻 遺漏一個最重要的問題:周禮良等評決小組成員,到底為了什麼,要如此曲意圖利特定廠商 ?何況,高捷多付的百分之十至二十工程款,金額高達五十至九十億元,這麼龐大的不法利 益以及其流向,起訴書亦隻字未提。 另一方面,周禮良等人如此明目張膽地違法圖利,為什麼高雄市政府當局毫無反應?依照檢 察官的說法,起訴書認定民辦公開六標應循政府採購法辦理,是依據高捷興建營運合約的條 文規定;而興建營運合約是在高雄市政府主持下簽定的,五人評決小組亦全數由市長謝長廷 核定。從而,民辦公開六標辦得如此脫序,而高市府當局竟無反應,寧非怪事?檢察官對此 完全置之不論,更使起訴故事顯得異常突兀。 在高捷案起訴書中,陳哲男、陳敏賢和周禮良等人,簡直與國安密帳案裡被起訴的徐炳強和 被指為犯罪主謀的死者殷宗文,以及高雄市議會正副議長賄選案裡的王文正完全一樣,在檢 察官筆下,他們都是完全未交代動機,即涉入了重大弊案之中,也都是毫無由來,竟從天上 掉下來一個彌天蓋地的大陰謀交由他們主導操盤。 這樣的起訴故事,只說出已露尾巴的一小半,卻掩藏了仍鑽在洞裡的另一大半;然則,人們 究竟應對檢調喝采,或是為檢調悲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4.154.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