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lcoholic:可憐的林佳龍 大家大概有十年不會看到他了 11/23 14:21
※ [本文轉錄自 a-bian 看板]
作者: sati (賽提) 看板: a-bian
標題: [討論] 重刑立可用 賄選判10年罰2000萬
時間: Wed Nov 23 12:01:05 2005
立法院昨日三讀修法打擊賄選,並立即適用年底三合一選舉及地方正副議長改選!根據新
通過的選罷法修正案,買票刑責由現行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罰金也由現行新台幣四十萬元至四百萬元,大幅調高到一百萬元至一千萬元,「搓圓仔湯
」及正副議長賄選罰金更高達二千萬元;並新增對賄選預備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法院並做出兩項重要附帶決議:一、要求各級審判機關對於賄選案件速審速決,二、要
求司法單位加強打擊賄選宣導工作。朝野政黨希望藉由加重刑責、速審速決雙管齊下,以
遏止三合一選舉賄選歪風。
立院龍頭選舉排除適用
不過,在國親黨團要求下,朝野協商以「國會自律」為由,將行政院版納入的
「立法院正副院長」賄選案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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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選前施壓法案好通過
不過國親幹嘛留最後一個引人批評??真是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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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4.47.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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