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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為「拔河斷臂」事件八年來已付出超過四千兩百萬元賠償金,台北市議員楊實
秋昨天強烈抨擊,前任市長陳水扁及新聞處長羅文嘉失職,卻讓市民埋單,羅既然自稱負
責,就應和扁自掏腰包各付二千萬元,還給台北市民。
八十六年十月市府舉辦「力拔山河」萬人拔河比賽,結果因繩索斷裂,造成四十八人輕傷
、五人重傷,其中二人被斷繩扯斷手臂、一人脾臟破裂、脊椎受傷,導致癱瘓。左手臂被
扯斷的楊炯明最近出現在羅文嘉的競選廣告中,讓此舊案重被提起。
楊實秋指出,從八十六年至今,市府因羅文嘉的失職,至少用人民的納稅錢賠償近四千兩
百萬元,未來所需就醫費用預估,還要三千萬元,陳水扁和羅文嘉公開多次允諾向合辦和
協辦單位求償,結果分文未付,市府也裝作沒看到。
楊實秋說,最看不下去的是,羅文嘉在本月十三日的某政見發表會上,卻找來當年斷臂事
件被害人楊炯明見證羅八年來一直在楊的身邊,強調自己處理斷臂事件是十分負責任的,
因此他要強烈抨擊「羅文嘉失職、納稅人埋單,慷市民之慨,為自己助選」。
楊實秋也質疑,陳水扁市長任內,同樣是市府失職,卻有兩套標準。前農委會博士何維莊
被婦幼醫院醫成植物人,只賠一百六十萬元;拔河斷臂事件中輕微手部骨折的張忠厚,因
對羅文嘉提傷害告訴,在隔年市長選舉前一周放棄提告,竟與市府以五百萬元鉅額和解。
【記者雷鳴/台北縣報導】民進黨台北縣長候選人羅文嘉昨天說,拔河斷臂事件已經過了
八年,他與傷者已成為好朋友,盼對手不要拿政治影響到傷者的生活,他不論處理及賠償
均依法行事。
羅文嘉表示,政治人物應該勇於承擔責任,斷臂事件發生後,他立刻辭掉北市新聞處長,
下台負起政治責任,在第一時間把醫療搶救、善後事宜處理好。
他說,拔河賽是北市府主辦的活動,發生意外市府當然要負起照顧受傷者的責任,賠償傷
者經費由市府編列預算,經過市議會審核通過,一切程序均依法行事;馬英九當了台北市
長後,也繼續編列該筆經費,如果市議員覺得有問題,應該去問馬英九。
羅文嘉說,發生意外後,他不斷鼓勵傷者,大家都已成為好友,受傷者非但沒有責怪他,
反而在這次選戰中鼓勵他,斷臂人楊炯明還幫他拍電視文宣廣告片,另一位受傷者陳銘國
的兒子陳建彭到他的競選總部當義工,他希望對手不要拿政治做文章,造成二度傷害。
羅文嘉總部指出,他們不會隨著楊實秋起舞,如果他們隨便找個市議員抨擊周錫瑋,周會
回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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