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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oo57 (bio)》之銘言: : 推 fu303:羅文嘉是天兵嗎 選罷法明文規定廣告經費不能超過兩千多萬 11/24 01:23 : → fu303:他現在是主動向檢調招供他違法花了四千多萬嗎 為要告人家違 11/24 01:24 : → fu303:反選罷法 他自己都先招自己違法了 綠營是沒人可以選了嗎  11/24 01:26 喔...真有這規定啊? 難怪2000年,連蕭在報金額時,報的少,大家都在噓 其實連蕭那時報的錢,才是鬼扯蛋...節錄文章如下: 競選經費違法超額:. 2000年總統大選,中選會公告法定競選金額 為三億一千一百五十萬八仟元;選後,三組候選人申報的經費;. 陳呂配:九億四千九百多萬;宋張配:六億三千八百多萬;連蕭配: 三億一千多萬元。 連蕭配真的算的很剛好啊.... XD -- 你今天禿鷹了嗎? 又忘了繼續查嗎? 你今天卡車了嗎? 又忘記治國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208.14
fu303:2684萬6千 選罷法規定的 自己先招供得來全不費工夫阿 11/24 01:50
LORDJACK:我記得的選罷法好像沒有罰則, 所以這法定好笑的 11/24 02:07
naoyuki:就算破表,但以羅陣營的凹功,應該是沒問題凹的回來的:) 11/24 02:09
pupumow:喔..那廣告費比羅文嘉多的周錫瑋不也違反選罷法?? 11/24 08:02
pupumow:民進黨公布廣告花費..可是沒國民黨的廣告花費呢?? 11/24 08:03
pupumow:推錯..國民黨會自己公布廣告花費嗎?? 11/24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