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rueQoo (幸運之神)》之銘言:
: ※ 引述《qoo57 (bio)》之銘言:
: : 推 fu303:羅文嘉是天兵嗎 選罷法明文規定廣告經費不能超過兩千多萬 11/24 01:23
: : → fu303:他現在是主動向檢調招供他違法花了四千多萬嗎 為要告人家違 11/24 01:24
: : → fu303:反選罷法 他自己都先招自己違法了 綠營是沒人可以選了嗎 11/24 01:26
: 喔...真有這規定啊?
: 難怪2000年,連蕭在報金額時,報的少,大家都在噓
: 其實連蕭那時報的錢,才是鬼扯蛋...節錄文章如下:
: 競選經費違法超額:. 2000年總統大選,中選會公告法定競選金額
: 為三億一千一百五十萬八仟元;選後,三組候選人申報的經費;.
: 陳呂配:九億四千九百多萬;宋張配:六億三千八百多萬;連蕭配:
: 三億一千多萬元。
: 連蕭配真的算的很剛好啊.... XD
這本來就有 不過徒具形式罷了 老早就有人說要改了
現在除了李熬 陳文茜那種選法 你想花不到競選上限才奇怪
上次選市長躺著選的馬英九也照樣破表
超過了怎麼辦? 就是罰點錢而已 有什麼大不了
比起某些候選人報出那沒人會相信的數字
我還比較喜歡"可能"比較誠實的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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