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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rueQoo (幸運之神)》之銘言: : ※ 引述《qoo57 (bio)》之銘言: : : 推 fu303:羅文嘉是天兵嗎 選罷法明文規定廣告經費不能超過兩千多萬 11/24 01:23 : : → fu303:他現在是主動向檢調招供他違法花了四千多萬嗎 為要告人家違 11/24 01:24 : : → fu303:反選罷法 他自己都先招自己違法了 綠營是沒人可以選了嗎  11/24 01:26 : 喔...真有這規定啊? : 難怪2000年,連蕭在報金額時,報的少,大家都在噓 : 其實連蕭那時報的錢,才是鬼扯蛋...節錄文章如下: : 競選經費違法超額:. 2000年總統大選,中選會公告法定競選金額 : 為三億一千一百五十萬八仟元;選後,三組候選人申報的經費;. : 陳呂配:九億四千九百多萬;宋張配:六億三千八百多萬;連蕭配: : 三億一千多萬元。 : 連蕭配真的算的很剛好啊.... XD 這本來就有 不過徒具形式罷了 老早就有人說要改了 現在除了李熬 陳文茜那種選法 你想花不到競選上限才奇怪 上次選市長躺著選的馬英九也照樣破表 超過了怎麼辦? 就是罰點錢而已 有什麼大不了 比起某些候選人報出那沒人會相信的數字 我還比較喜歡"可能"比較誠實的候選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4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