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bert (我一定要變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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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國民黨團:游錫?背書陳定南千桌餐會
時間Fri Nov 25 09:15:45 2005
基本上,只要是參加者自行出錢的,就不算賄選啦
除非你有證據證明有人不用出錢就可以吃,
或是餐會的成本每個人超過 200 元
不過我是有個疑問啦,希望有人能回答。
選舉日是 12/3
募款餐會是 11/26
11/26 到 12/3 之間,已經不准再打電視廣告了,
我想也不會有人最後這個禮拜才在做競選旗幟和文宣的。
那這一個禮拜候選人募款是要募來做什麼的??
※ 引述《cccha ( )》之銘言:
: 這只是募款餐會?
: 說出來誰信?
: 要不要來舉辦個公投
: 看膽敢把這種爛理由藉口說出口
: 信者眾?還是不信者多?
: ※ 引述《Scion (我只是輛小tC)》之銘言:
: : 募款餐會叫做賄選啊
: : 那全世界70%以上的政治人物都可以下台了
: : 少見多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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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4.203.14
推 freedomtw:錢永遠不嫌多 11/25 09:25
推 tkucuh:之前開的支票要兌現啊 11/25 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