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mbat:難買嗎 不一定 但是買股條就是違法!! 11/26 00:31
→ geesegeese:股條是用來買股票的 裡面有約定價格 通常是票面值 11/26 00:32
→ Adonisy:法條拿出來吧... 11/26 00:33
→ geesegeese:今天有人用票面值賣你中華電信 你買不買?你賣不賣? 11/26 00:33
推 combat:樓上的請拿法規中 未滿一年不得交易股條這項再說嘴吧 11/26 00:35
→ geesegeese:穩賺不賠的股條誰買的到? 不就是那些有權力 有關係的 11/26 00:35
→ combat:周半年內就能交易股條 這點就明顯違法 不能說別人也犯法怎 11/26 00:36
→ combat:不抓 周有違法就是有違法!! 11/26 00:36
推 Adonisy:真慘,羅文嘉以為拿到什麼超級爆料,想和邱毅看齊還差很遠 11/26 00:37
→ combat:還是模糊焦點呀 泛藍是沒人才了嗎?違法交易是裝沒看見吧 11/26 00:38
推 Adonisy:請問違什麼法? 11/26 00:39
→ combat:還有跟邱先生看齊? 我想神智正常的人都不會想的... 11/26 00:39
推 Chopinn:違法證據呢?誰在模糊焦點?買股條等於弊案?為何現在才提起? 11/26 00:40
噓 combat:呵呵 有犯罪就是有犯罪 現在是在凹為何不早報喔? 11/26 00:42
推 Adonisy:法條來一下啊..法院你開的嗎? 11/26 00:43
→ combat:簡單一句 周沒法自行交代股條案 永洲案 就別自稱清廉 11/26 00:43
→ combat:法院不是我開的 但看起來到像是A開的喔 囂張的很嘛 11/26 00:44
→ mdm:民進黨沒有開除那些大老的黨籍也不清廉(以羅文嘉的標準來說) 11/26 00:46
推 Adonisy:羅文嘉自己都陷南隆案了,還清廉咧 11/26 00:48
→ combat:對了 法條給你 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 11/26 00:48
→ combat: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二項 都與股條案有關 11/26 00:49
推 Adonisy:不是這條 11/26 00:51
→ combat:羅有的話就請泛藍別客氣 抓出來 我們要有擔當會做事的縣長뼠 11/26 00:50
→ Adonisy:"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於增資發行新股時"/.... 11/26 00:52
→ Adonisy:這條??? 11/26 00:52
→ mdm:又沒有人說羅有買,是指其他的政治人物 11/26 00:52
推 combat:可能你我對條文認知不同 周購買股條這部分可能違反證交法 11/26 00:57
→ combat:固網股條交易部分則是有關公司法第163條跟133條 11/26 00:59
推 Adonisy:那羅去告吧...如果真有違法的話...(攤手) 11/26 01:00
→ HsinTai:法律最好別亂解釋..不然真的很好笑 11/26 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