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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年十一月,繼總統府國策顧問金美齡表示看到國旗 「很倒胃口」,時任總統府秘書長的陳師孟在回答立委質詢時, 表示「國旗不等同於國家」,所以對國旗的污衊,不等同於對 國家的污衊。 後來陳師孟在監察院約談時,回以比喻「如果李遠哲代表陳總統 出席亞太經合會(APEC),那麼李遠哲在會中被汙辱,是否 代表陳總統被汙辱?」其實大家都知道,駐外使節在外,就是代表 國家,不容污衊,甚有使節受辱引發戰爭的例子 註.刑法第160條有關於污辱國旗之處罰 泛綠挺陳 批在野小題大作 〔記者王志宏╱台北報導〕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王拓昨天指出, 黨團雖認為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的「國旗不等同中華民國」 發言不是很得體,但以學者精確用語角度,「等同」與「代表」 是兩回事,陳師孟錯在沒有保持模糊。此外,民進黨團四十多位 立委也聯名反制泛藍陣營對此的批判。 王拓表示,在野黨的激烈反彈可以理解,但國旗是否等同國家可以 理性討論,沒必要過於小題大作、借題發揮;而此事會發生是因為 陳師孟沒有體認到要保持模糊、籠統的說法,才能免除麻煩。 民進黨立委蔡同榮等四十餘人共同發布聲明指出,包括親民黨主席 宋楚瑜、國民黨台北市長馬英九及其他泛藍陣營立委連「代表」與 「等於」的字義都搞不懂,就都胡亂批判,國旗當然是「代表」國 家、但絕對不「等於」國家,國旗是一個旗幟,國家卻是一個具有 土地、人民、主權、政府的實體。 ※ 引述《roylu91 (Roy)》之銘言: : 你看到國旗為什麼感動? : 因為國民黨遊行人多 : 因為國民黨選舉可能會贏 : 如果看到國旗會感動 : 而這感動只是一黨之私的話 : 那這樣的國旗 : 這樣的感動有何意義在呢 : 在我的理解中 : 國旗就是國家的代表 : 他必須要能獲得多數人的認同 : 並能夠代表我們 : 他的意義不在國民黨的先烈死多少人 : 或者跟國民黨.中國有如何深的淵源 : 他的意義就在他是台灣2300萬人的代表 : 不是國民黨 : 所以請你不要消費我們的國旗只為國民黨的一黨之私 : 當王建民在紐約球場以其實力即毅力贏得全場掌聲時 : 當畫面帶到我們僑胞以及國旗還有大大的TAIWAN時 : 那種看到國旗的感動 : 才是有意義的感動 : 因為他代表了我們的國家 : 不是代表了國民黨 : 妳如果要捍衛那面旗 : 就請不要用政治消費它 : 如果中國打壓她的時候 : 你能像面對民進黨打壓她的時候 : 如此義正嚴詞的反擊 : 而不是幫中國找一堆打壓她的藉口 : 國旗是代表我們台灣2300萬人 : 不是代表某個政黨 : 而那面旗的感動 : 更不應該是在國內 : 而是在國外 : 你出國讀書過嗎 : 或者在國外生活過嗎 : 我相信你沒有 : 因為在你眼中捍衛國旗就是捍衛中華民國 : 但說穿了那只不過是政黨在消費國旗圖自己的利益 : 國旗的意義就只是在凝聚你們對抗民進黨的力量 : 但當你身在國外 : 妳才能真正感受到他的意義 : 她是一個凝聚起台灣人民的力量 : 她是代表著與五星旗不同國度的國家 : 因為國旗在那個時刻才能真正彰顯台灣這一個國家2300萬人的國度 : 而這個國度就是我的家 : 所以請不要在這邊拿著國旗 : 我希望你們能願意在2008北京奧運會上揮舞著這面旗 : 我希望你們領導人在積極與中國領導人接觸的時候還記的這面旗 : 我相信或許老一輩的台灣人對那面旗是有疑慮的 : 但我們年輕一輩並沒有 : 我只是很感慨 : 這樣一面旗常常被拿來在國內當作對台灣耀武揚威的工具 : 但出了國家尤其是到中國 : 那面旗好像變成了可恥的代表 : 在台灣你們的政治人物願意在西裝上別上小國旗 : 到了中國呢 : 當你們洋洋得意中國以元首規格接待連戰時 : 你們卻對沒出現一面我們的國旗有任何的聲音 : 到了今天你們遊行 : 妳跟我說國旗 : 妳跟我說看到國旗的感動 : 可笑的是你對國旗的見解 : 可悲的是國旗竟然是拿來鬥爭國內而不是團結內部對抗國外的力量 : ※ 引述《chenni (愛花錢的窮人)》之銘言: : : 一點多到松山煙場 : : 人好多阿!! : : 看到那麼多人手上拿著國旗真感動 : : 遊行的時候看到路人對我們微笑揮手 : : 還有2樓的餐廳店員也打開逃生窗搖國旗 : : 真開心 : : 不過還是覺得 : : 沒有必要拿著喇叭一直叭叭叭 : : 滿刺耳的 : : 還有些老人家 : : 邊走感覺都快走不動了 : : 很佩服他們的精神 : : 還有阿嬤抱著孫子走 : : 很怕她們體力不支 : : 回家看到電視上同時在播民進黨和國民黨的集會活動 : : 國民黨的人明顯多很多耶 : : 哈哈!! : : 最開心的是在松山煙場有看到馬英九 : : 雖然周圍包著一堆人 : : 但是還是近距離唷哈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236.130
newstar0720:幫推~ 11/28 00:10
firepower:只好請ROY大去跟金美齡溝通溝通 11/28 00:10
andri:寫得很好 一些泛綠選擇性消費國旗代表意義讓人覺得可恥 11/28 00:15
chouhen:最好刑法160條可以這樣用,真是笑死人。 11/28 00:22
balamonster:樓上的 不然要怎麼用啊? 11/28 00:26
chouhen:去翻翻憲法的表現(意)自由跟比例原則再來談。 11/28 00:28
chouhen:92年律師考題這也出現過,要找相關資料太容易了,也拜託查 11/28 00:29
chouhen:過相關資料再來發言。 11/28 00:29
balamonster:原來還要查過資料才能發言喔~(笑) 11/28 00:34
geesegeese:不提刑法160還好,提了就一定噓。別提有缺陷的法條 11/28 00:35
geesegeese:刑法160與刑法100都是控制言論自由的惡例 11/28 00:36
chouhen:不查資料發言,講出來錯了可是鬧笑話的啊... 11/28 00:36
andri:原PO也只是寫了註 賺來那麼多噓 對人不對事的行為很糟糕 11/28 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