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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宜蘭縣長候選人陳定南法務部長任內訂出三十元查賄標準,讓不少候選人雞飛狗跳
;如今自己回鍋參選,向以清廉自許的陳定南,得接受同樣的標準檢驗。
陳定南可能沒想到,不久前還是由他指揮的地檢署,竟然以他的陣營涉嫌賄選為由發動偵
察,當年他訂下的嚴格查賄標準,很可能會砸到自己的腳。
九十年的立委選舉,法務部訂出文宣品不得超過三十元的查賄標準,爭議從來沒有間斷過
;競選連任的國民黨立委蕭金蘭因送價值約卅元的驗鈔筆,遭檢舉後進而落選,但這件賄
選案並未受最高法院支持,她獲判無罪確定。
在陳定南的主政下,當年檢警調單位大規模的查賄。去年底的立委選舉,檢警調查賄起訴
案件,創歷史新高。陳定南認為檢調查賄辛苦又成功,但高層卻公開表示不滿意,甚至直
指執政黨選舉結果未如預期、是因查賄不力所致;陳定南得不到關愛的眼神,只好辭官返
鄉回鍋參選。
這幾年,從北、高兩直轄市長選舉到去年底的立委選舉,都有大型餐會及遊覽車招待出遊
的賄選爭議。陳定南以法務部長之尊,在立法院回答類似質詢的次數,恐怕自己都數不清
;他總是強調募款餐會與流水席賄選不同。
過去歷次選舉多以青天形象勝選的陳定南,可能沒想到此次回鍋參選,因執政黨在高捷案
浮現的貪腐形象,讓他的選戰打得如此艱辛;更諷刺的是,他曾經身為查賄龍頭,如今自
己的後援會會長卻因被指賄選遭約談。
即使陳定南撇清所有涉嫌人的行為都與競選總部無關,但正如他過去懲處檢察首長時的理
由———候選人恐怕還是得「概括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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