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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bert (我一定要變強!!)》之銘言: : ※ 引述《wahaha99 (願望是讓鄉民說:幹!瞎了!)》之銘言: : : 1.發走路工違法嗎? 動員人家4個小時只發150,大概違反的是勞基法吧。 : : 2.發走路工阿扁就要下台嗎? 那阿扁下台讓呂秀蓮上好了。皆大歡喜。 : : 3.有人承認自作主張發了走路工,也遭到收押了。還要吵什麼? : : 這個人是不是泛藍臥底這樣? : : 泛藍的政治鬥爭很可笑。泛藍哪次動員沒發走路工了,你說說看啊你說說看... : 事情發展到現在,大部分的人都已經相信的確有走路工這件事了吧? : 看泛綠的民眾們,也已經從辯稱沒有走路工,變成辯稱走路工不是賄選了。 : 其實,就算我本身是泛藍的,我也覺得發走路工不能是賄選。 : 無奈民進黨這邊犯了兩個錯誤: : 1. 當初陳定南定的 30 元實在太低了。當初應該定的至少可以發放走路工的前。 就說你們法學素養差。30元是賄款上限, 但是150元的走路工是有對價關係的,發150元的條件是你要去站四個小時! 給你150元你去站4個小時你要不要? 要不是同陣營的支持者會幹嗎? 不會嘛。 同陣營的支持者會需要賄酪嘛? 不需要嘛。 這麼簡單的邏輯ABC都搞不清楚,也難怪泛藍會出一個數學小神童。 : 2. 羅文嘉陣營的回應太魯莽。一開始就完全否認有走路工這件事, : 導致現在無法以「走路工不是賄選」來反駁。 1.發錢的人又不是羅陣營的人(天知道是不是泛藍的臥底) 羅當然否認 2.羅也沒有說走路工不是賄選,那是我說的。我何時變成羅陣營的人? 這就是泛藍黑馬白馬不分的抹黑伎倆。 : 泛綠的如果想要對此事作辯駁的話。請先想清楚。 : 如果你主打「發走路工不是賄選」,那你就是承認的確有發走路工囉? : 不然你是在替誰辯駁「發走路工不是賄選」? : 既然的確有走路工,那你就不能批評吳育昇...等立委們抹黑造謠了,因為他們沒有說謊。 : 此外,你們也得幫羅陣營的想想如何自圓其說, : 不要讓之前「絕對沒有走路工」的話破功。 真是水準低落的嘴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54.188
ARIK:的確30元是賄款上限 12/01 13:08
wkwtb:罰站四小時最少要一千五,所以以後造勢場合可以每人發一千五 12/01 13:07
ARIK:版上太多人見獵欣喜了 12/01 13:08
polit:這種低俗的嘴炮綠營可是鼻祖 自己以前喜歡拿這種事攻擊別人 12/01 13:07
zzzaaazzz:那是法務部定的 其實只要是賄選1塊都構成 12/01 13:08
wkwtb:加上車程等等可以湊個養千「走路工」,算合理又合法的價錢了 12/01 13:08
polit:現在只好自食惡果 12/01 13:08
wkwtb:兩千,我打錯字了 12/01 13:09
billmin:去被民進黨洗腦不會改變投票動向?如果不會為什麼檢察官要ꔠ 12/01 13:08
billmin:交保跟羈押 我電機的不是法律人 不過我相信檢察官不比你差 12/01 13:09
zzzaaazzz:檢察官交保跟羈押 就是有罪 天哪!!!!!!!!!! 12/01 13:10
zzzaaazzz:法學素養的確要加強 12/01 13:10
wahaha99:樓上上的法律素養真的很糟糕 12/01 13:11
billmin:沒有說有罪阿 是說可能犯罪 人家認定有犯罪動機 12/01 13:11
djcc:XD 誰會管到底有沒有合不合法 有發錢就對了 好一記反擊拳 12/01 13:10
billmin:我哪一句有說已經判刑? 12/01 13:12
djcc:三審定讞就不知道幾年了 XDXD 12/01 13:12
wahaha99:那有沒有罪等法官判了再來說嘴 不需要妳在這嘴砲 12/01 13:12
zzzaaazzz:法官不一定會判有罪..差很多 12/01 13:11
billmin:那也不需要你們還護航阿 自己不一樣在嘴砲 12/01 13:12
wkwtb:簡單,找個藍營的去當眾發走路工,看看民進黨會不會上來罵 12/01 13:12
zzzaaazzz:起碼我不會.. 12/01 13:13
billmin:對阿 法官不一定要判有罪 也不一定判無罪 你們自己才是ꔠ 12/01 13:13
zzzaaazzz:一審判有罪就夠了...我就會認定他有罪 不用三審 12/01 13:13
wkwtb:我不相信 ~_~ 12/01 13:13
billmin:未審先判吧 已經先說他無罪 你北可沒有有罪唷 12/01 13:13
wahaha99:不過就我那比你高出一點的法學素養,我認知是無罪的。 12/01 13:13
zzzaaazzz:無罪推定原則好可憐..XDDDDDDDDD 12/01 13:14
wkwtb:一審有罪,最後審來審去變無罪,還是無罪,無關你相不相信吧 12/01 13:14
zzzaaazzz:那是之後的事情 通常一審有罪 已經不適用無罪推定.. 12/01 13:15
billmin:我是看不出你素養多高拉不過都麻你在未審先判又愛出一張밠 12/01 13:15
billmin:嘴說我已經認定他有罪 真是好高的素養 12/01 13:15
zzzaaazzz:你到底再說啥 建議你多唸點法律書 再來談 12/01 13:16
wahaha99:就經驗法則也知道無罪。16437篇 12/01 13:16
billmin:術業有專攻 我要相信專業 而不是聽你們兩個打嘴砲 12/01 13:18
billmin:還叫人讀書勒 真是有趣 12/01 13:19
zzzaaazzz:那就去相信你所謂的專業吧..XDDDDD 12/01 13:19
wahaha99:你的嘴砲打最大啊 XDDD 12/01 13:19
zzzaaazzz:法律很有趣 建議唸 走路工跟賄選兩碼事情 12/01 13:19
billmin:電機書以經很多了 沒控 不過我相信民進黨執政檢查官的素養 12/01 13:21
billmin:好歹他也經過司法考試 會有一定程度 12/01 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