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ngus (妳想聊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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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永洲案感想
時間Fri Dec 2 10:55:08 2005
※ 引述《mysam》之銘言:
: 作者: mysam (我想我是腦殘了...) 看板: KMT
: 標題: Re: 永洲案感想
: 時間: Fri Dec 2 10:49:47 2005
: ※ [本文轉錄自 a-bian 看板]
: 作者: mysam (我想我是腦殘了...) 看板: a-bian
: 標題: Re: 永洲案感想
: 時間: Thu Nov 24 11:16:14 2005
: 其實這件事情根本沒那麼難懂
: 講太多支微末節的法律分析沒有必要
: 永洲案的疑點很清楚
: 就是:
: ㄧ個連帶保證(筆誤打太快了)了1500萬的人已經在一.二審都敗訴了
: 有什麼理由可以和銀行(或其債權繼受者)達成和解而只還200萬???
: 先不要跟我說什麼法律上已經和解且私法自治故還200萬完全合法
: 這形式上的合法根本就不重要
: 重要的是這達成和解的過程合不合乎這個社會的經驗法則??
: 在一.二審都勝訴的銀行會捨棄到手的1500萬債權而同意只還200萬嗎?
: 會吧 如果你是銀行董事長的兒女可能可以(笑)
: 對於一個財力穩定的立委債務人銀行會同意只清償不到原債權的20%嗎?
: 會吧 如果銀行董事長是證嚴可能會(笑)
: 千萬不要說什麼如果有特權施壓怎麼不去偵察起訴周錫瑋
: 基本上刑事犯罪的成立必須不容任何合理的懷疑
: 用這麼嚴格的標準來推斷周錫瑋沒有問題根本是亂來
: 很簡單的一個觀點
: 作為一個政治人物
: 不能僅滿足於法律無法制裁你
: 而應該有更高的檢視標準
: 如果客觀呈現的和解結果不符合這個社會的經驗法則
: 又不能提出合理的解釋
: 只會不斷地說對手抹黑或哭泣
: 請問你要選民怎麼相信你?
: 一紙不合理的和解書或許可以在法律上免責
: 但不會解消人民心中的疑問...
1. 請問你是承辦檢察官或法官嗎?
2. 你所提出的"法律", 我相信已經被民進黨踐踏的差不多了
3. 人民心中的疑問太多了, 也包括了羅文嘉在內
4. 如果你也能質疑總統府的一堆炒股高手, 我會替你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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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2.7.206
推 rats:請問第二點的根據? 12/02 10:58
推 MW1220:很多人也可以不用看文章, 就能寫出這4點. 12/02 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