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sthooker (我失去性慾了)
看板KMT
標題Re: 錄影帶真假 ?!
時間Fri Dec 2 11:12:02 2005
今天陳水扁先生說高捷案完全是謝作為,與他無干
30元也是當初定的遊戲規則
我想這就是律師性格
先脫罪,不要搞到我,再說
遊戲規則怎麼定,大家就怎麼玩
誰犯規誰坐牢
不能因人而異
要是檢方真的說走路工沒什麼,不管超過三十
那我徹底對台灣法律失望
剛剛的新聞,發錢的人說是「自掏腰包」的「便當錢」
絕對不會有候選人親自發錢吧?(除非他是白癡)
又被抓到誰會說不是自掏腰包?
總之這種給點錢也無可厚非,就算超過30元的心態
我非常不認同
不是個男人
※ 引述《piptt (pipi)》之銘言:
: ※ 引述《Jacky0806 (開始真正為我自己活)》之銘言:
: : 我是覺得你說是賄選 要看場合
: : 現在我請人家幫我搬東西搬家 事後給他50元的走路工 叫他自行去買便當吃
: : 這樣我也算賄選嗎??
: : 重點是發走路工的目的 是不是要拿的人投票給候選人
: : 如果只是單純請他們來幫忙拉抬聲勢 就不算是賄選
: 我覺得講什麼都沒用
: 陳定南當初這樣定
: 現在為了羅文嘉又翻案
: 台灣還有法律嗎?
: 要嘛選後民進黨的法務部長再去為民進黨量身定做一套法
: 我覺得比較實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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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6.118.156
→ MW1220:你是看到中時電子報的標題所以才說扁要撇清謝. 是吧 ?, 12/02 11:13
→ MW1220:只看標題沒看內文, 是會中了標題殺人法的計喔~~~ 12/02 11:14
→ besthooker:是的,我忙,我沒時間,我中計,我只看標題 12/02 11:16
推 Jacky0806:舉個例子 我在競選場合請某人去幫我買十箱飲料 12/02 11:15
→ besthooker:殺了一個我,還有千千萬萬個我 12/02 11:17
→ Jacky0806:他買回來後 我給他30元的走路工當車買費 那我也算賄選瞜 12/02 11:17
→ besthooker:陳定南標準「是」 法律就是法律,不可質疑 12/02 11:19
推 besthooker:您的論調合乎情理,不合法,殘念 12/02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