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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rzy (cat)》之銘言: : 這也不用爭辯什麼! : 有就有!沒有就沒有! : 看後續新聞吧! : 我也是從東森新聞得知的 : 已經有人願意提供當天的人證,和錄影帶全部 : 錄影日期本來就是200411.27的日期 : 但就有人要硬坳,說日期設定錯誤 日期為什麼不可能設定錯誤? 你這是什麼邏輯? 還是說因為你是聖人從來都沒犯過錯 所以也以為錄影的日期不可能設定錯誤? 比如數位相機上的日期時間你說有沒有可能會設定錯誤? 就連我自己戴的手錶都比實際日期晚了五天好嗎 這有什麼好奇怪的? : 而且大南客運昨天看了影帶也說這不是他們公司的影帶 : 泛藍立委還硬坳! 那你把公車司機說的話當放屁嗎? 為什麼司機在檢察官偵訊前,對媒體說沒有看到的東西 偵訊之後就說有看到? 民進黨政府所說的最中立的檢調司法這時候就變成不中立了嗎? : 我懷疑司機被藍營收買,連檢調,和統媒也配合演出 喔,我也強烈懷疑大南客運的人受到退輔會、行政院的施壓 不然藍營的人帶司機去板橋地檢署偵訊的時候 怎麼大南客運那邊一直打來高層「關切」的電話呢? : 總之,這「腳尾車」件事,如果是造假的話,一定要有人(李永萍、 : 吳育昇、賴士葆、周錫瑋、李慶華、孫大千)為此事退出政壇 反之,如果走路工的事件是真的 一定要有人(蘇貞昌、羅文嘉、加上台北縣的十一位民進黨立委) 付出代價! 廢文一篇 你的邏輯就是只要 對羅文嘉不利的都是做假都是被收買都是串通好的 對羅文嘉有利的做的都是對的講的都是真理 哪你還在這邊爭辯什麼?你的文章有貼出來的價值嗎? 借用蘇主席說過的一句話: 嚴正呼籲蘇貞昌和台北縣的十一位民進黨立委不要再當羅文嘉的遮羞布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7.4.254 ※ 編輯: Conpana 來自: 218.187.4.254 (12/02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