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錢是社團出的,
社團的錢不是任何政黨提供,而是社團自己的平日基金,
那就不能算是買票,
只能算是社團自己的基金、自行參與活動用的錢。
就像社團自己要參與造勢活動,
自己出錢出力,買便當、水、競選衣服,號召群眾,
那不能說是買票行為吧。
差很多!!!!!
※ 引述《xxxx (xxxx)》之銘言:
: 走路工的錢 應該是那個中原客署委員會自己人發的吧
: 這個委員會跟羅文嘉的競選總部沒有關係吧
: 他們藍綠的場子都去 他們的會長還是什麼的都有發錢給他們"買便當"
: 拿這件事來說羅文嘉賄選
: 配合媒體跟政論節目不停的炒作
: 講的好像羅文嘉真有賄選那麼一回事
: 問題是 隨便一個單位去參加他們的造勢活動
: 他們的會長給他們單位的人一些去錢買便當 跟羅文嘉有啥關係
: 還有一些泛藍的立委施壓檢調去蒐人家的總部然後叫記者去拍
: 結果檢調沒去 搞了烏龍
: 這也很不好吧?
: 雖然抹黑的手段藍綠都有 可是我覺得這個是最誇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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