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lamonster (我不要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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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 nioka14禁言十日。
時間Mon Dec 5 00:00:41 2005
主旨:nioka14 連續妨礙看板禁言十日。
說明:發表以擾亂本板秩序為目之之言論。
備註:犯行如下
狂賀台北奶油犬繼續領導中國國民黨賤賣黨產
狂賀台灣變色龍奮力奪下臺灣最大縣 繼續拍片朝奧斯卡邁進
狂賀南台灣虎爛王 虎爛有理 爆料萬歲 進軍諾貝爾文學獎提名
以上 , 此次 3合 1 黑金大選舉 台灣最大收獲
備份與精華區的刪文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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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言期限到期 請寄信解除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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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222.13
推 nike22:支持 12/05 00:04
※ 編輯: balamonster 來自: 218.162.222.13 (12/05 00:24)
推 hsiaokang:這種人應該永久水桶 12/05 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