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rince (1/647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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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馬英九陪候選人投票
時間Tue Dec 6 17:37:56 2005
※ 引述《LanvinO (羅文嘉上 馬上剁龜頭)》之銘言:
: 這招高明
: 也不違法
: 馬英九效應持續發酵中
當然沒違法,
我相信馬英九在決定要陪許財利、周錫瑋投票前也已經特意研究過相關法令。
然而,
如果最愛自誇最守法最依法行政的馬英九他的不違法是建立在故意鑽法律的漏洞,
那其素質也可想而知了。
今天我撈過界陪朋友投票和馬英九撈過界陪許、周投票,
行為一樣,但本質一樣嗎? 造成的效應一樣嗎?
這不是變相助選是啥?
換成是蘇貞昌陪羅文嘉或曹啟鴻投票的話,
大概就被統媒吐口水批到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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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66.66
推 LORDJACK:為了避免小馬希特勒化, 希望綠營朋友對他嚴格監督 12/06 17:41
→ weitaivictor:別大概了? 等他真陪蘇陪曹投票了再說~~~ 12/06 17:41
→ prince:別拿老二比雞腿。 希特勒只會征服人,不會甘於被統當特首。 12/06 17:42
→ prince:蘇沒馬那麼「高明」,這裡的高明等於什麼,自己想。 12/06 17:44
推 virustt:這件事明明就該批的...但因為是小馬哥幹的 所以一定對的 12/06 18:21
→ virustt:小馬哥一定是對的 難道大家不知道嗎??? 12/06 18:22
推 okokboy1212:陪人家投票 難道不行嗎 真怪 ~ 12/06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