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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cion (我只是輛小tC)》之銘言: : ※ 引述《IBIZA ( ￾N￾  ￾NN￾ )》之銘言: : : 推 IBIZA:這和我沒關係吧, 一筆債權, 債務人還不出來, 債權人向保證人 12/07 14:57 : : → IBIZA:追討, 由各保證人分攤償還, 這是民事問題 12/07 14:59 : : 推 IBIZA:其他人有沒有還, 應該是其他人的責任吧, 不過我也想了解 12/07 15:02 : : → IBIZA:其他人是誰, 如果其他人都是周錫瑋的親近的人, 而且都沒還錢 12/07 15:02 : : → IBIZA:那說他貸款不環還有道理, 但現在也沒有這樣的證據吧? 12/07 15:03 : 其他保證人是誰,我想很簡單就可以查得出來,白紙黑字的東西 : 至於這些保證人跟周錫瑋的關係...... : 我是不知道啦,一般會為一筆大數目借款當連帶保證人的,關係應該是不錯 既然你也不知道, 那是不是應該先了解這些保證人之間的關係? 而不是一邊說我不知道, 卻又一邊指控有問題? : 話又說回來了,民法對債權的規定也不是這樣的 : 在債款付清之前,每個保證人都負有全部的還款責任 : 而不是說保證人越多,就可以分攤責任 沒錯, 民法規定 數人保證同一債務者,除契約另有訂定外,應連帶負保證責任。 但是, 債權人要不要向特定保證人追討所有債務, 是債權人的權力 民法上的規定, 債權人要向所有負連帶責任者之一人或數人或全體 追討部份或全部債務, 都是受法律保障的 一切都看債權人要怎麼追討 事實上, 就實務來說, 一項債務由多位保證人平均分攤償還責任, 是非常常見的情況 永洲案中購買債權的韓國公司, 以平均分攤方式向保證人追討債務, 不能說不合理 : 否則我只要開間公司,用七八個人頭股東 : 再來用一樣的邏輯跟銀行談和解,不也可以如法炮製了嗎? : 很顯然是不行,不然銀行早倒光了 所以說要看其他幾位保證人的情況, 才能知道這個案子到底是怎麼樣 我前面就說了, 如果這幾位保證人是周錫瑋親近的人, 而且都沒還錢 那說他貸款不還還有道理 只是就目前已經翻出來的資料, 還不足以說周錫瑋欠一千兩百萬只還兩百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144.1 ※ 編輯: IBIZA 來自: 220.130.144.1 (12/07 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