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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oodLife (東邪西毒)》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a-bian 看板] : 作者: GoodLife (東邪西毒) 看板: a-bian : 標題: 文宣侵權 藤原紀香要告「伯源學長」 : 時間: Wed Dec 7 15:17:02 2005 : 聯合新聞網 (2005/12/07 05:17) : 【記者周嘉瑩∕綜合報導】 : 三合一選舉結束,甫當選彰化縣長的卓伯源在競選時,在競選文宣上擅自使用日本女星藤原紀香和稻森泉的肖像。消息傳回日本,藤原紀香和稻森泉的經紀公司震怒,直說「不告不行!」 : 日本注重肖像權出了名,尤以傑尼斯藝人更為嚴謹,照片僅能用於宣傳,甚至不能上網,嚴禁轉載,規矩很多。日前日本棒球明星鈴木一朗還曾透過經紀人跨海要控告台灣廠商侵權。 : 雖然卓伯源方面曾解釋並非刻意侵權,「不同於對手的誹謗文宣,我們以美觀和性感為出發點,希望能吸引選民目光。」不過藤原紀香和稻森泉所屬的經紀公司,在接受日本媒體訪問時表示,「周一(五日)時針對相關報導會和律師協商。雖然涉及台灣的事感到有些為難,但不採取行動也ꐺ ㄕ獢C」 : 【記者江健男∕彰化縣報導】彰化縣長當選人卓伯源的幕僚人員楊玉珍律師昨晚表示,競選總部文宣小組人員選後度假去了,須等他們回國後,才能了解相片取材問題。 : 記者昨晚無法連絡上卓伯源本人表示意見。競選期間擔任總部幕僚長的楊玉珍說,卓伯源總部印發「我的施政計畫」競選文宣手冊「學妹篇」,引用兩名台大法律系學妹律師的推薦信,卓伯源交給文宣小組作文字編輯,卓伯源並不知道要用什麼插圖或照片。 侵犯肖像權的確是不道德的,不過純就法律上來說, 請問板上有無法律達人可以解惑,目前台灣日劇光碟滿天飛 似乎都沒有付日方版權費,但是仍公然出版,也沒人在抓 我印象中好像是台日之間並沒有簽訂智慧財產權保障協定,所以不罰 日本人肖像權是否在台灣也受到保護? 有人可以解惑一下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0.198.114
vitali:不被抓就沒事了啊.... 12/07 16:33
Scion:是違法,但沒人去抓 12/07 16:54
Pissaro:在進WTO之後就有了,兩年緩衝也早過了,現在隨便不能亂盜 12/07 16:57
Pissaro:日本的東西 12/07 16:59
LORDJACK:要負民事責任(賠錢), 但是因為沒營利, 所以.. 12/07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