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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cion (我只是輛小tC)》之銘言: : 以結果論來說,這個案子就是以200多萬和解了 : 這麼說來,似乎第二種說法,也就是均分比較有可能 : 事實上這完全是銀行的決定 : 根據法律,他就算要放棄債權也不是不可能 : 既然案子以此告終,那麼法律層面到此畫下句點 : 我從頭到尾並沒有說周欠銀行錢 : 銀行自己都不要了,我能說什麼,只能慶幸我不是那間銀行的股東而已 : 從法律層面,我也認為案子已經完結 : 不過發生過的事情並不會因此而消失 : 銀行的債權是一千多萬 : 周錫瑋還了200萬,結案,就這樣 這樣扭曲事實, 只講頭尾刻意忽視過程的結論只是說是惡劣吧? 銀行的債權是一千多萬, 沒錯 但是那是五位共同負擔連帶清償責任 ^^^^ 後來銀行把債權賣給一家韓國資產管理公司 而身為五位負連帶責任者之一的周錫瑋 在與該韓國公司協商後, 韓國公司同意周以兩百萬作為其清償責任的範圍 剩下的債務清償責任, 就是其他四位保證人的問題 : 一直以來我的說法也都是這樣,period : 借的是這筆錢,還的是一部分,完全合法,一切都歸功於周錫瑋跟銀行的交涉技巧 : 讓完全有權對周名下財產進行假扣押並取回債款的銀行 : 在最後一刻願意認賠殺出 : 有這樣的人材當地方父母官,對於需要進行商業交涉的項目想比得心應手 : 要打平北縣的債務也不是不可能 : 至於有些人到底在激動什麼,就不得而知了 你故意忽視負連帶清償責任者共有五位的事實 (不要說你不知道, 就算你之前不知道, 上面的討論也都已經說明這一點了) 還說"有些人到底在激動什麼,就不得而知"? 這不是睜眼說瞎話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144.1 ※ 編輯: IBIZA 來自: 220.130.144.1 (12/07 17:52)
fizeau:原來如此...那周錫瑋根本沒錯 12/07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