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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走前最後一彈 1. 銀行一二審將周錫瑋列為唯一被告 因楊晏典等人已跑路(周錫瑋自己說的,請自行google) 2. 一、二審銀行勝訴 3. 三審途中銀行突然將債權轉賣予某"外國"公司,實收金額不明 4. 債權公司與周達成200萬的和解,此時楊晏典行蹤仍然不明 5. 銀行喪失債權,全案結案 問題來了 1. 保證人共是4人,楊式三雄與周,非五人 2. 銀行在訴訟贏面大時轉賣債權 3. 韓國公司除非找到楊晏典等人出來還錢,否則作生意的不會認賠 之所以會以兩百萬和解,有幾個可能 1. 找到潛逃的楊晏典,楊並同意還款 2. 付給銀行的錢低於或等於200萬,因此就此收支平衡而達成和解 4. 若為3-2,銀行為何在一、二審皆勝訴時以低於兩百萬價格轉賣債權? 可知3-2不合理 最合理的解釋 韓國公司找到跑路的楊晏典,並從楊晏典處獲得債款。 結論 討債還是找韓國人最好 -- 連結論都幫你們想好了 這樣可以了吧,睡個覺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7.65.167.243
iDadiz:去睡吧 KMT版眾絕對有將你的言論看在眼裡 12/07 17:51
purinfocus:╮(╯_╰)╭誰來告訴我他的目的到底在哪阿? 12/07 17:52
TERRIST:奇怪~選輸了還是綠民在鬧,藍色的都很安靜? 12/07 17:53
Scion:至少沒學某位立委撞地檢署 12/07 17:54
zatti: 希望原po有風度一點 不要硬凹 12/07 17:56
iDadiz:你跟那位撞地檢署的應該很合得來 可以交換一下心得 ^_^ 12/07 17:59
Scion:那我可以說你跟伍澤元合得來嗎? 你還是搞不懂就是論事啊 12/07 18:03
Scion:除了攻擊人,我還想看看你有什麼論述呢 12/07 18:04
purinfocus:S大...那...你到底想證明或是表達什麼? 12/07 18:07
Scion:證明討債要找韓國人?文中不是說了嗎 12/07 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