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BIZA ( N  NN )》之銘言:
: ※ 引述《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之銘言:
: : 不然行政中立的原則就會遭到破壞
: : 至於政務官以及隨縣市首長進退的機要人員就沒有這等保障
: : 因為他們沒有行政中立的問題
: 行政中立不是這樣解釋的
: 行政中立指的是行政資源是屬於全國民眾所有, 必須保持中立, 不可以被政黨拿去私用
: 所以, 政黨或個人都不應該運用行政資源為特定人選助選或輔選
以上部分同意
不過首先要界定清楚什麼叫做行政資源
是動員所屬公務員為特定候選人助選舉活動或投票選舉某候選人
或是政府資金場所違反公平原則只提供某特定候選人進行選舉活動
還是
提出政策為某候選人背書
如果是提出政策為某候選人背書就不應該的話
那就有問題
因為實施在政黨政治的現在同黨同志本來就是基於相同的政治理念與政策主張結合
如果選民不同意他們的政策主張自然會淘汰掉他們所不想要候選人
: 不管是政務官或事務官, 都必須謹守行政中立原則
: 並不是說政務官就沒有行政中立問題, 事務官才有
: 事實上, 任何握有行政資源的公務人員, 不論是政務官或事務官
: 基於迴避的立場, 都不宜為特定人助選或輔選, 否則都容易落人口實
這就不同意
政務官是執政黨任命
為什麼執政黨會任命某a擔任政務官
因為通常某a不是同黨同志或友黨黨員(聯合內閣)就是理念相同的人
有權任命政務官的執政者有權利任命他想要任命的任何人
只要這個人可以推行該黨的政策
因為政務官的去留隨執政者的去留
同時
在政黨政治為主的現在
政務官的去留決定於執政黨是否贏得大選取得執政權
所以政務官輔選根本就不是什麼十惡不赦
反而是很正常的意見事
政務官的職責是什麼
就是推行該所屬政黨的政策(以實施政黨政治的現在來說)
如果所屬政黨於大選失利 那他也必須隨執政者下臺
所以問題不在政務官該不該輔選或是可不可以輔選
畢竟在選舉時本來就是不同政策是否為選民所喜好的一場較量
同時再請問當英國或聯邦德國選舉時
英國首相或德國總理及所屬內閣成員有不幫同黨同志助選或輔選嗎?
: 這就像總統的親近人員, 為了利益迴避, 不適合買賣股票一樣
: 只是台灣長久以來, 對於官員涉入選舉過深的情況已經習以為常
: 但無論如何, 最基本的, 不可動用行政資源輔選, 總該要守住
: 而職位, 就是行政資源的一種
: 許財利以撤換職位作為不輔選的處罰, 這種行為是必須譴責的
那是因為許財利動到他不能動的部分
如果他的機要吃裡扒外那他可以任意處置
問題是被點名的不是他可以隨意調度的
畢竟這些人不是他依據尚未公佈的地方制度法第56條修正條文任命的機要人員
如果是他任命的機要
那這些人被撤換就是他們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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