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gog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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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許財利有錯嗎??/
時間Thu Dec 8 14:56:15 2005
※ 引述《IBIZA ( N  NN )》之銘言:
: ※ 引述《yisdl ()》之銘言:
: : 講很多東西,這議題顯現出來
: : 一樣的問題,政治人物顏色的不同
: : 很多人的標準就會自動提高或下降。
: : 阿扁的用人問題,
: : 以華視的江霞和各大國營事業來說
: : 動輒被批評為酬庸,用人不唯才
: : 連泛綠的政治評論家,楊獻宏也跳出來
: : 痛批阿扁媒體事業改革不力。
: : 用了顏色過深的公眾人物入主媒體,
: : 又有何資格批評國民黨抱著中視中廣不放?
: : 同樣回到許財利先生,撤換政務官為市長權力
: : 不過後來政治人物的檢驗標準,大家都有兩種方式
: : 第一種是法上,第二種是政治上。
: : 一般人民守法,不需理會政治檢驗
: : 但政治人物又多一層,就是必須面對政治上的檢驗
: : 道德上的規範。
: : 舉凡施政不夠中立或是挾帶報復心態
: : 無論這個權力是否為政治人物所有,接會被點出來批評
: : 並且引起爭議。
: : 很多事情批評來批評去,因為顏色而變成是或否的分野
: : 是否新一代的年輕人該有一個一定的價值觀和標準?
: : 面對陳水扁如此,面對馬英九亦當如此?
: 我覺得如果你在吳淑珍被爆炒股的時候
: 也能用同樣標準檢視吳淑珍沒有做好利益迴避
: 而不是說: 至少人家坦承是股票賺錢
: 這篇文章會比較有說服力
: 你覺得呢?
利益迴避是道德要求
還是法律強制
是不是有人可以解說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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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1.205.191
推 HaHaSue:兩者都無法律強制...不過..法律沒規定就可以做嗎? 12/08 14:57
→ proletariat:法不禁止為自由 這是民主法治國家的基本要求 12/08 14:58
→ HaHaSue:"兩者"是指許案跟吳案 12/08 14:58
推 sogogo:法律沒禁止規定我不能走路. 12/08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