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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rik (道可道.非常道)》之銘言: : 我就說了 法律就是需要考慮到社會 : 如果法拉利讓人人都像中毒了一樣 紛紛舉債去買 就要限制 : 因為國家經不起這樣的債務 也忍受不了這樣的出超 : 如果禁止了法拉力 能解決這個問題 就需要禁止 : 這不是主觀認定的對錯 而是需要考慮對社會的影響 : 如果照H大說 只能幫助到這些人 : 那我也認為該通過 而且更該通過 而且門檻定下來 會造成的效果就可能是各家降低更 : 多的利息來競爭 而不是高利息用發卡容易來競爭 : 需要的是合理的競爭和良性的競爭 而不是惡性的競爭然後視而不見 : ps 銀行家 不會用濫放款高利率的方式來獲利 而是高審核低利率的方式 : 本來台灣是有銀行家 但是政府偏偏要搞合併 銀行家都被財閥併吞 : 銀行家的銀行 獲利不高 業績不佳 但預放比低 利息低 轉取合理利潤 促進貨幣流通 : 財閥的銀行 獲利高 業績佳 利用高放款沖低預放比 利息高 賺取暴利 造成債務高築 : 這世界上除了寡占獨占 獲利本來不該有20%存在 有這種利潤存在 制度就該檢討 : 信用卡的存在 也不是為了取代小額貸款 現金卡 根本是坑殺急用者 : 是財團為了獲利 而設下的圈套 協助不合理的存在 站在財閥的同邊 我還能說什麼? 利率20%不是純獲利, 這個是要考量到營運管銷風險等成本. 如果20%是暴利的話, 那麼國內走消金的銀行EPS應該會很好看才對. 但是現在金融業的EPS根本無法與電子,製造,甚至於傳統產業相比, 這也是因為金融業資本額高的關係, 但是換成獲利金額來看, 獲利最多的國泰金控也無法跟台積電相提並論. 難道哪天國內消費者抱怨手機太貴買不起, 要立法去限訂台積聯電的ASP嗎? 無擔保品的信用貸款現在多半到7~10%, 而且是信用良好的才有這樣的條件. 地下錢莊週息一厘, 換算成年利率是52%, 還是會有人借, 這是為什麼? 因為大家都需要借錢, 每個人在銀行各家跑出來的score不見得一樣, 各家銀行願意放款的score底限也不一樣, 看哪家銀行願意承擔風險, 這是自由競爭的結果, 若是今天立院真的通過銀行法修正案, 那真正需要用錢但是信用不好的人, 只能轉向地下錢莊. 所造成的社會問題會更加嚴重. 發卡銀行真正的過錯並不是在那20%的循環利率, 而是以花俏的廣告誤導消費者. 信用卡的本意是讓你先消費後付款, 現金卡的用意是救急不救窮. 但是之前各家銀行的廣告根本就是鼓勵消費, 卻沒有告知使用者後續的風險. 這才是那些銀行最該死的地方. 亂找債務管理公司催收而不管債務人死活, 這是第二該死的地方. 若信用卡按時繳清, 銀行最多也只能賺那不到3%的手續費. 現金卡若是動用一個月就還掉, 銀行也只能賺動用費與1%左右的利息. 加上現金回饋, 紅利積點, 跟合作廠商, 贈品公司拆帳等等, 這些能賺的也不過2%而已. 這些稱不上是暴利吧! 另外關於金融整併的問題, 根本就是被媒體誤導. 今天國內金融業最大的股東, 不是吳辜蔡(單一最大股東還有可能...) 而是外資, 前一陣子台新金亂花大錢買下彰銀特別股, 結果股價差點被腰斬. 這告訴我們誰管你吳辜蔡, 一旦亂搞就等著自己的資產縮水. 此外, 國內銀行的規模根本太小, 不加以整併根本走不出台灣. 否則以台灣的銀行來說, 資產品質逾放比等在亞洲是數一數二的, 放到國際上更不比人差, 只是資本規模太小, 只好等著被市場經濟犧牲. 舉例來說, 今天我有個客戶需要40億美金貸款擴充廠房設備, 此客戶在各家信評公司評等均是接近最高等級, 這種客戶才是銀行的金雞母, 可是台灣有那家銀行可以一口氣拿出40億美金出來的? 可行方式是聯貸, 但是聯貸案溝通時間所增加的成本高, 而且談出來的利率通常又比人家差, 這種案子通常就是被國外的大銀行集團拿走, 台灣銀行根本分不到一杯羹. 台灣的銀行現在什麼都有, 走消金企業投資等等, 惟獨缺大銀行集團. 台灣的銀行需要的是整併, 但是財政部的想法是想要把不良資產一併轉給併購者, 這不是好的做法,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國有銀行先行整併, 達到一定的規模之後, 民營銀行自然有危機意識自行合縱連橫, 財政部這種想一石二鳥的做法, 只怕會偷雞不著蝕把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0.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