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om308 (sleepless)
看板KMT
標題Re: 這就是貴黨膜拜的偶像呀!
時間Tue Dec 13 08:57:36 2005
※ 引述《ethanol (馬爾濟斯真可愛)》之銘言:
: ********拒繳健保費********
: 馬英九說……
: 一、 不繳健保費,但可以協助健保局渡過難關,最好能明訂是北市府「借錢」給健保局。
: (中時2002/04/24)
: 二、 要求北市繳健保費是違憲,聲請釋憲。
: 事實上……
: 大法官550號釋憲,繳健保費是合憲。馬市長從來沒有道歉。
其他的部分不說,光是這個就是「選擇性的取材」。
釋字 550 部分,大法官釋憲只有說規定「地方政府補助保費」的規定合憲。
根本還沒有涉及「臺北市是否有欠費」的問題....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550
真正涉及「臺北市」的判決,是在後續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oct/4/today-p6.htm
這個判決,臺北市政府勝訴。而且這是終局判決,臺北市政府勝訴確定。
那,究竟是誰該跟誰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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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7.183.30.71
推 ianlin45:泛綠嘛 大家都知道~ 12/13 09:38
推 flytzeng:哈哈 推這一篇!! 12/13 10:35
推 brain319:忠孝仁愛禮義廉 一二三四五六七 不知所云 推一下 12/13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