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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icky1016 (蜜雪)》之銘言: : 我簡單回應你的疑問 : 孫中山先生在設計中華民國憲法時 : 是參考了歐洲各國及美國的制度 : 所以會有些地方不夠嚴謹 : 再來因為晚年孫先生推動"聯俄容共" : 因此蘇聯社會主義式的制度跟精神都影響了他 : 加上他又希望配合中國當時的社會民情 : 所以出現了"五權憲法" : 其實講白就是大雜燴鍋 有些不倫不類 : 關於你的疑問 : 一 : 監察權這東西是中國古代的監察御史制度的遺存 : 孫中山為了讓更多傳統中國知識份子支持他而保留 : 這個制度 也許孫中山也是不希望像英國國會那樣 : 專權 也可能他認為國民黨一定會永久執政所以要 : 減弱國會的監督力量 : 總之監察院這東西是中國國情下的特產 嚮往美國的 : 台灣不知還想不想要~~~?? 我覺得監察院本來是為了制衡立法院及行政院所做出來的東西 因為監察委員本來是跟立法委員一樣是直接民選而產生的 又握有審計 彈劾權 我認為應該要把監察院恢復成民意代表機關 然後監察院應該有主動閣揆罷免案的權力 然後恢復立法院的閣揆同意權 所以 總統可以提名行政院長 立法院有同意權 監察院有罷免權 閣揆可以自己辭職 而且在某種條件下可以解散立法或監察兩院 但去留不是隨總統擺佈 行政院經總統附署提出預算案 立法院審查預算 監察院審計預算並依據行政效能落實彈劾糾正等權力 彈劾跟糾正的處罰要定的明確一點 ex可以扣被處罰的人的薪水 不然都不痛不養 不過這一部分我覺得可以交給司法院做 總而言之我會比較希望監察院可以被改造一下然後變成第二個國會 (參眾兩院?) 落實雙首長制 彼此之間的權力制衡我覺得比較不會有惡鬥發生 : 二 : 關於國民大會 我認為這完全是抄襲蘇聯的概念 因為中國當時 : 社會 民眾受的教育太少 根本不能指望他們行使民主的權力 : 所以由一批受過民主訓練的人來代表人民行使權力 不過這已經 : 過時了 所以現在國大已經廢除了 這也算當時的時代產物 這 真的有點過時了..... : 三 : 人事行政局是後來才成立的 目的當然是壓縮考試院的權力地位 : 因為當時戒嚴時代行政權獨大 所以出現這樣單位 考試院算是中國 : 古代科舉制度的延伸 同樣是孫中山為爭取傳統知識份子支持而設計 : 出來的 也是中國的特產 不過考試院獨立也不錯 我到主張廢人事行政局 我也贊成廢除人事行政局 應該要把有關於公務人員任用等所有相關事務都移交考試院辦理才對 : 總之原本中華民國憲法是綜合各種東西和中國的一些傳統而成的東西 : 有些其實是過時的概念 但有些仍然還有價值 所以我認為要把過時的修掉 : 把有用的保存 憲法共14章 需要動的其實有限 沒有必要去制什麼新憲法 : 憲法是法統 國家社稷的命脈 不能隨便亂動 我覺得有些憲法增修條文的內容根本就不是使憲法變好 反而越修越糟 像閣揆同意權 回歸憲法本文還比較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92.34
scaredreal:忘了說 有些只是個人見解 不一定對 只是跟大家多討論^^ 12/18 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