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atee (賣拿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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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討論一下國父遺教與中華民國憲法....
時間Sun Dec 18 02:51:56 2005
※ 引述《Vicky1016 (蜜雪)》之銘言:
: 我簡單回應你的疑問
: 孫中山先生在設計中華民國憲法時
: 是參考了歐洲各國及美國的制度
: 所以會有些地方不夠嚴謹
: 再來因為晚年孫先生推動"聯俄容共"
: 因此蘇聯社會主義式的制度跟精神都影響了他
: 加上他又希望配合中國當時的社會民情
: 所以出現了"五權憲法"
: 其實講白就是大雜燴鍋 有些不倫不類
: 關於你的疑問
: 一
: 監察權這東西是中國古代的監察御史制度的遺存
: 孫中山為了讓更多傳統中國知識份子支持他而保留
: 這個制度 也許孫中山也是不希望像英國國會那樣
: 專權 也可能他認為國民黨一定會永久執政所以要
: 減弱國會的監督力量
: 總之監察院這東西是中國國情下的特產 嚮往美國的
: 台灣不知還想不想要~~~??
: 二
: 關於國民大會 我認為這完全是抄襲蘇聯的概念 因為中國當時
: 社會 民眾受的教育太少 根本不能指望他們行使民主的權力
: 所以由一批受過民主訓練的人來代表人民行使權力 不過這已經
: 過時了 所以現在國大已經廢除了 這也算當時的時代產物
: 三
: 人事行政局是後來才成立的 目的當然是壓縮考試院的權力地位
: 因為當時戒嚴時代行政權獨大 所以出現這樣單位 考試院算是中國
: 古代科舉制度的延伸 同樣是孫中山為爭取傳統知識份子支持而設計
: 出來的 也是中國的特產 不過考試院獨立也不錯 我到主張廢人事行政局
: 總之原本中華民國憲法是綜合各種東西和中國的一些傳統而成的東西
: 有些其實是過時的概念 但有些仍然還有價值 所以我認為要把過時的修掉
: 把有用的保存 憲法共14章 需要動的其實有限 沒有必要去制什麼新憲法
全部14章,可是3到11章的權力分立卻是問題重重
也可以這樣說,中華民憲法結構分成四個部分:
總綱,基本權,權力分立,基本國策,
拋開總綱和基本國策兩個爭議較小的部分,
二分之一的基本權部分基本上也是爭議較小,
但另外二分之一的權力分立部分卻尚存著很多爭議。
: 憲法是法統 國家社稷的命脈 不能隨便亂動
為什麼不能亂動呢?
如果採取80年代以來較新的學說,
在憲法變遷的部分,憲法除了傳統基本權和權力分立保障功能外
也可以有積極的功能:作為政治發展的成文化,
一方面作為現階段的的政治發展成果,一分面也是下階段的起點。
有一個政治系統的模型可以圖解,可是我不會畫。XD
另外,KMT板上可能很多人不喜歡李鴻禧老師,
不過針對台灣現狀與五權憲法的問題糾葛部分,
李老師的研究應該是目前台灣學界翹楚,
可以把憲法教室這部分讀一讀,相信會有很多收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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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92.89
推 LoLoLuan:推一下那本書,還不錯 12/18 03:18
推 moist:問題是李國師在民視的政論講評根本就是鬼打架 12/18 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