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loodycat:很清楚的論述, 推一下 12/21 00:01
您的文章,看似有理,實則謬誤非常大。
底下一點一點批駁。
※ 引述《room308 (sleepless)》之銘言:
: 也許外省族群的人相較之下,是比較懷有「大中國」的夢。
: 但我相信今天在台灣絕大多數的「外省人」,想馬上跟對面那個流氓
: 國家統一的,比例可能連 1% 都不到。
一
請問一下,您所說的這種人,他們的國家認同,是認同哪一國?
是「中華民國」?
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我覺得把這個搞清楚,比你前面說要不要統一、比例百分之幾要有意義得多。
有沒有因為陳水扁先生當選了中華民國總統之後,就開始認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呢?
有的話,比例多少?
: 他們懷的夢,是一種未來式,是希望在未來,有可能形成一個民主統一
: 而且富強進步的中國。這樣的政治主張有錯嗎? 有賣台嗎?
: 所謂的「搞省籍情結」,是把「非我省籍,其心必異」到無限上綱的人。
: 回到你的問題,美國有位阿拉伯裔移民公開在華府the Mall說出 "我以阿拉
: 伯人為榮!"這有錯嗎? 他的國籍是美國,但是文化上依舊認同阿拉伯文化
: ,這有什麼問題嗎? 如果因為他「阿拉伯民族」身份而對他有差別待遇,
: 這在美國叫「種族歧視」,是非常嚴重的事。
二
您說的例子,我是從來沒聽過。
但是要是真的有一個阿拉伯裔的政治人物,他公開宣佈,
「我以阿拉伯人為榮」,而不是說「我以美國人為榮」,這是有很大的問題的。
這是認同上出了問題。
在歸化成為美國人的時候,必須要宣誓效忠、支持美國的憲法與法律,
在必要時積極服務於美國。
美國憲法第一條第八款就有規定,美國人需依國會的法律執行,
鎮壓叛亂、擊退入侵的敵軍。
請問,一個到處宣揚「我以阿拉伯人為榮」的美國人,
在遇到了美國與阿拉伯國家的軍隊作戰時,他能作戰嗎?
請問,一個到處宣揚「我以阿拉伯文化為榮」的美國人,
在遇到美國與阿拉伯國家的理念與信仰衝突時,他能堅守美國的理念嗎?
尤其在九一一以後,關於種族、宗教的問題越來越尖銳,
在現實上,大家都開始普遍強調寬容,希望以美利堅合眾國作為最大公約數,
不再刻意強調種族差異以及異族文化的不同,避免挑起社會上的問題。
所以您說的,他既然是阿拉伯裔的「美國人」,那麼,他就會說出,
「我以身為美國人為榮」,而不會刻意去強調他以「阿拉伯人」為榮!
他可以欣賞,或是研究阿拉伯文化,但是他必須認同他自己的國家,
他必須認同的是「美國文化」,而不能在當了美國人以後,
還「依舊認同阿拉伯文化」。
如果一個阿拉伯裔的美國人,
竟然公開宣稱他以阿拉伯人為榮、他以阿拉伯文化為榮,
而非以身為美國人為榮、亦非以美國文化為榮,
那麼他所造成的問題,將不是你所說的「種族歧視」,
而是他自己的國籍認同、文化認同有問題!
如果他要以當阿拉伯人為榮,如果他一定要到處公開宣稱他以阿拉伯文化為榮,
那很簡單,請他離開美國、放棄美國國籍,去到任何一個阿拉伯的國家,
相信他會更快樂,也更名正言順。
其實西方世界對於國籍認同與文化認同的問題,
並不向您所說的這樣「想當然爾」,還是請您先瞭解一下西方的社會再來談。
如果要談美國,除了美國的社會,還要請您注意一下美國的憲法與法律。
: 更別提台灣的文化跟中國文化密不可分的關係,和美國的基督教文化與
: 阿拉伯的回教文化的差異有著天壤之別。
: 認為省籍認同會危害台灣的想法,跟美國在二次世界大戰時認為日裔族群
: 會危害美國,把日裔美國人通通抓起來關集中營有什麼區別?
三
中華民國政府有把「外省籍」的國民「通通抓起來」「關在集中營」嗎?
似乎是引喻失據了!
: 美國已經為二次大戰時對日裔族群的作為認錯,而目前在美國的各國移民
: 其實在某種程度上也都還保留了他們自己的文化,他們可以在文化上、民族
: 上認同自己是日本人、韓國人、阿拉伯人,但是卻同時也是「美國人」。
: 如果有人敢以他們的血緣、出身質疑他們「不愛美國」,那可是嚴重的
: 種族歧視!
四
請您搞清楚,什麼叫做「在文化上」「民族上」認同自己是日本人.......。
還有,您所說的,那不是種族歧視,而是那些人本身就已經違反美國的法律了。
一個日裔美國人他還能說他「在民族上」認同自己是日本人嗎?
一個韓裔美國人他還能說他「在文化上」認同自己是韓國人嗎?
我跟您說,一個已經歸化為美國人的人,不論他原先是哪一國人,
不論他原先是什麼種族,在他規劃了以後,他就是只認同美國文化,他是美國人。
不會再去區分他是哪一個種族。
您的說法一方面要談反種族歧視,但是一方面卻又一直在煽動、挑撥種族;不矛盾嗎?
就如同在台灣,不斷到處宣揚說「我是外省人」!
等到引人側目以後,再說:「你們這樣斜眼看我是什麼意思?省籍歧視!」
不奇怪嗎?
一般來說,西方社會的人與人之間有「三不談」。
這「三不談」是非常大的禁忌。即便是非常熟的朋友,也不太會去觸碰的課題。
一是宗教,
二是種族,
三是經濟狀況。
在西方社會,大家都極力避免去談論他人的信仰,也不去討論某人的種族,
當然也不會去探人經濟狀況的隱私。
所以,您要談這些,真的還是要請您先瞭解西方社會的一般狀況再來談比較好。
以免落入「想當然爾」隨興談之的極大謬誤之中。
: 甚至,在美國,就算是英文不好,只要不影響自己的工作,老闆就不能
: 拿「語言」來做為升遷、或錄用與否的障礙,否則也是種族歧視,是會被
: 告上法院的!
五
您可否舉一個例子,一個美國人在美國,卻「英文不好」;
而且在美國,英文不好卻「不會影響工作」的例子。
我實在很難想像到在美國有什麼工作該當於您所描述的狀況。
: 相較於某些人成天以「住台灣幾十年都不會說"台灣話"」
: 來質疑別人「不愛台灣」,說美國是民主先進國家還真有幾分道理。
六
那些說「住台灣幾十年都不會說"台灣話"」的人,
他們的意思應該不是您所指的「種族歧視」吧!
這是一種諷刺住在台灣卻不認同臺灣文化的說法。
這是在諷刺根本不喜歡臺灣,也不屑於學台語,所以住了幾十年,也不會說台語。
跟您之前所說的什麼,
「英文不好,只要不影響自己工作,老闆就不能拿語言來作為升遷或錄用與否的障礙」
根本是兩碼子事吧!?
要做比喻,必須要兩件事情的性質相近,或是具有可相比性。
在這裡您邏輯似乎跳躍甚大。
: 在美國,如果今天有任何政治人物,以「美裔阿拉伯人」英文都講不好,
: 都不學習「美式基督教文化的生活」,甚至每天還要朝「祖國」方向朝拜
: 而質疑他們「不愛美國」,是「恐怖份子同路人」,「危及美國安全」,
: 「把民族利益放在國家安全之上」,我保證,這絕對是政治自殺!
七
請您找出一個實例,哪一個「美裔阿拉伯人」(您大概說錯了吧!?),
他連英文都講不好,也厭惡美國文化,
還到處宣揚他只認同阿拉伯族、他只認同阿拉伯文化的。
看看是反對這種「阿拉伯裔美國人」的美國人是政治自殺,
還是你所說的這種「美裔阿拉伯人」政治自殺。
另外,依據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規定,美國也是政教分離的國家。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是這樣說的:
「國會不得制訂關於下列事項的法律:
定立國教或禁止信仰自由;
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
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向政府請願的自由。」
在美國,你愛信仰什麼宗教就信什麼宗教。
所以絕不會有人認為美國文化就是「美式基督教文化的生活」。
希望您多多瞭解實際的狀況再來說明。
: 相較於台灣,每到選舉,這種「賣台」「愛台」的言論就會大舉出籠
: ,紅帽子滿天飛,說真的,有時真開始懷疑,我們所謂的「人權」、
: 「民主自由」的成就,究竟是不是只是個美麗的表象,自 high 的謊言....
賣台、愛台的帽子到處亂扣,確實不好。
不過,國家認同的問題,卻不得不釐清。
不論是文化、宗教,都是一個國家的深刻的問題。
而不是一個可以隨意亂主張的課題。
一個入籍於美國的人,絕對不可能再去強調他認同的是他原來的國家,
也不可能公開去聲稱他所認同的是他原來國家的文化。
您的文章願意討論這個問題很不錯,不過,謬誤太多。
真的希望您再好好思考一下,您舉的說法,是正確的嗎?
文章要是只是想當然爾,邏輯跳躍,用掰的,實在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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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愛情,你會引述十四行詩 但你從沒看過女人脆弱
知道她能以雙眼擊倒你 感覺上帝讓天使為你下凡
她能從地獄救出你 你不瞭解當她的天使的滋味
你不瞭解真正的失去 唯有愛別人甚於自己才能體會
—SEAN‧Good Will H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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