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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文章,看似有理,實則謬誤非常大。 底下一點一點批駁。 ※ 引述《room308 (sleepless)》之銘言: : 也許外省族群的人相較之下,是比較懷有「大中國」的夢。 : 但我相信今天在台灣絕大多數的「外省人」,想馬上跟對面那個流氓 : 國家統一的,比例可能連 1% 都不到。 一 請問一下,您所說的這種人,他們的國家認同,是認同哪一國? 是「中華民國」? 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我覺得把這個搞清楚,比你前面說要不要統一、比例百分之幾要有意義得多。 有沒有因為陳水扁先生當選了中華民國總統之後,就開始認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呢? 有的話,比例多少? : 他們懷的夢,是一種未來式,是希望在未來,有可能形成一個民主統一 : 而且富強進步的中國。這樣的政治主張有錯嗎? 有賣台嗎? : 所謂的「搞省籍情結」,是把「非我省籍,其心必異」到無限上綱的人。 : 回到你的問題,美國有位阿拉伯裔移民公開在華府the Mall說出 "我以阿拉 : 伯人為榮!"這有錯嗎? 他的國籍是美國,但是文化上依舊認同阿拉伯文化 : ,這有什麼問題嗎? 如果因為他「阿拉伯民族」身份而對他有差別待遇, : 這在美國叫「種族歧視」,是非常嚴重的事。 二 您說的例子,我是從來沒聽過。 但是要是真的有一個阿拉伯裔的政治人物,他公開宣佈, 「我以阿拉伯人為榮」,而不是說「我以美國人為榮」,這是有很大的問題的。 這是認同上出了問題。 在歸化成為美國人的時候,必須要宣誓效忠、支持美國的憲法與法律, 在必要時積極服務於美國。 美國憲法第一條第八款就有規定,美國人需依國會的法律執行, 鎮壓叛亂、擊退入侵的敵軍。 請問,一個到處宣揚「我以阿拉伯人為榮」的美國人, 在遇到了美國與阿拉伯國家的軍隊作戰時,他能作戰嗎? 請問,一個到處宣揚「我以阿拉伯文化為榮」的美國人, 在遇到美國與阿拉伯國家的理念與信仰衝突時,他能堅守美國的理念嗎? 尤其在九一一以後,關於種族、宗教的問題越來越尖銳, 在現實上,大家都開始普遍強調寬容,希望以美利堅合眾國作為最大公約數, 不再刻意強調種族差異以及異族文化的不同,避免挑起社會上的問題。 所以您說的,他既然是阿拉伯裔的「美國人」,那麼,他就會說出, 「我以身為美國人為榮」,而不會刻意去強調他以「阿拉伯人」為榮! 他可以欣賞,或是研究阿拉伯文化,但是他必須認同他自己的國家, 他必須認同的是「美國文化」,而不能在當了美國人以後, 還「依舊認同阿拉伯文化」。 如果一個阿拉伯裔的美國人, 竟然公開宣稱他以阿拉伯人為榮、他以阿拉伯文化為榮, 而非以身為美國人為榮、亦非以美國文化為榮, 那麼他所造成的問題,將不是你所說的「種族歧視」, 而是他自己的國籍認同、文化認同有問題! 如果他要以當阿拉伯人為榮,如果他一定要到處公開宣稱他以阿拉伯文化為榮, 那很簡單,請他離開美國、放棄美國國籍,去到任何一個阿拉伯的國家, 相信他會更快樂,也更名正言順。 其實西方世界對於國籍認同與文化認同的問題, 並不向您所說的這樣「想當然爾」,還是請您先瞭解一下西方的社會再來談。 如果要談美國,除了美國的社會,還要請您注意一下美國的憲法與法律。 : 更別提台灣的文化跟中國文化密不可分的關係,和美國的基督教文化與 : 阿拉伯的回教文化的差異有著天壤之別。 : 認為省籍認同會危害台灣的想法,跟美國在二次世界大戰時認為日裔族群 : 會危害美國,把日裔美國人通通抓起來關集中營有什麼區別? 三 中華民國政府有把「外省籍」的國民「通通抓起來」「關在集中營」嗎? 似乎是引喻失據了! : 美國已經為二次大戰時對日裔族群的作為認錯,而目前在美國的各國移民 : 其實在某種程度上也都還保留了他們自己的文化,他們可以在文化上、民族 : 上認同自己是日本人、韓國人、阿拉伯人,但是卻同時也是「美國人」。 : 如果有人敢以他們的血緣、出身質疑他們「不愛美國」,那可是嚴重的 : 種族歧視! 四 請您搞清楚,什麼叫做「在文化上」「民族上」認同自己是日本人.......。 還有,您所說的,那不是種族歧視,而是那些人本身就已經違反美國的法律了。 一個日裔美國人他還能說他「在民族上」認同自己是日本人嗎? 一個韓裔美國人他還能說他「在文化上」認同自己是韓國人嗎? 我跟您說,一個已經歸化為美國人的人,不論他原先是哪一國人, 不論他原先是什麼種族,在他規劃了以後,他就是只認同美國文化,他是美國人。 不會再去區分他是哪一個種族。 您的說法一方面要談反種族歧視,但是一方面卻又一直在煽動、挑撥種族;不矛盾嗎? 就如同在台灣,不斷到處宣揚說「我是外省人」! 等到引人側目以後,再說:「你們這樣斜眼看我是什麼意思?省籍歧視!」 不奇怪嗎? 一般來說,西方社會的人與人之間有「三不談」。 這「三不談」是非常大的禁忌。即便是非常熟的朋友,也不太會去觸碰的課題。 一是宗教, 二是種族, 三是經濟狀況。 在西方社會,大家都極力避免去談論他人的信仰,也不去討論某人的種族, 當然也不會去探人經濟狀況的隱私。 所以,您要談這些,真的還是要請您先瞭解西方社會的一般狀況再來談比較好。 以免落入「想當然爾」隨興談之的極大謬誤之中。 : 甚至,在美國,就算是英文不好,只要不影響自己的工作,老闆就不能 : 拿「語言」來做為升遷、或錄用與否的障礙,否則也是種族歧視,是會被 : 告上法院的! 五 您可否舉一個例子,一個美國人在美國,卻「英文不好」; 而且在美國,英文不好卻「不會影響工作」的例子。 我實在很難想像到在美國有什麼工作該當於您所描述的狀況。 : 相較於某些人成天以「住台灣幾十年都不會說"台灣話"」 : 來質疑別人「不愛台灣」,說美國是民主先進國家還真有幾分道理。 六 那些說「住台灣幾十年都不會說"台灣話"」的人, 他們的意思應該不是您所指的「種族歧視」吧! 這是一種諷刺住在台灣卻不認同臺灣文化的說法。 這是在諷刺根本不喜歡臺灣,也不屑於學台語,所以住了幾十年,也不會說台語。 跟您之前所說的什麼, 「英文不好,只要不影響自己工作,老闆就不能拿語言來作為升遷或錄用與否的障礙」 根本是兩碼子事吧!? 要做比喻,必須要兩件事情的性質相近,或是具有可相比性。 在這裡您邏輯似乎跳躍甚大。 : 在美國,如果今天有任何政治人物,以「美裔阿拉伯人」英文都講不好, : 都不學習「美式基督教文化的生活」,甚至每天還要朝「祖國」方向朝拜 : 而質疑他們「不愛美國」,是「恐怖份子同路人」,「危及美國安全」, : 「把民族利益放在國家安全之上」,我保證,這絕對是政治自殺! 七 請您找出一個實例,哪一個「美裔阿拉伯人」(您大概說錯了吧!?), 他連英文都講不好,也厭惡美國文化, 還到處宣揚他只認同阿拉伯族、他只認同阿拉伯文化的。 看看是反對這種「阿拉伯裔美國人」的美國人是政治自殺, 還是你所說的這種「美裔阿拉伯人」政治自殺。 另外,依據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規定,美國也是政教分離的國家。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是這樣說的: 「國會不得制訂關於下列事項的法律: 定立國教或禁止信仰自由; 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 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向政府請願的自由。」 在美國,你愛信仰什麼宗教就信什麼宗教。 所以絕不會有人認為美國文化就是「美式基督教文化的生活」。 希望您多多瞭解實際的狀況再來說明。 : 相較於台灣,每到選舉,這種「賣台」「愛台」的言論就會大舉出籠 : ,紅帽子滿天飛,說真的,有時真開始懷疑,我們所謂的「人權」、 : 「民主自由」的成就,究竟是不是只是個美麗的表象,自 high 的謊言.... 賣台、愛台的帽子到處亂扣,確實不好。 不過,國家認同的問題,卻不得不釐清。 不論是文化、宗教,都是一個國家的深刻的問題。 而不是一個可以隨意亂主張的課題。 一個入籍於美國的人,絕對不可能再去強調他認同的是他原來的國家, 也不可能公開去聲稱他所認同的是他原來國家的文化。 您的文章願意討論這個問題很不錯,不過,謬誤太多。 真的希望您再好好思考一下,您舉的說法,是正確的嗎? 文章要是只是想當然爾,邏輯跳躍,用掰的,實在很不好。 -- 問愛情,你會引述十四行詩 但你從沒看過女人脆弱 知道她能以雙眼擊倒你 感覺上帝讓天使為你下凡 她能從地獄救出你 你不瞭解當她的天使的滋味 你不瞭解真正的失去 唯有愛別人甚於自己才能體會 —SEAN‧Good Will Hunti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3.202.44.236
bloodycat:很清楚的論述, 推一下 12/21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