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有一件事非常疑惑 想跟版友討論一下
黨政軍退出媒體 到底是指退出"經營"媒體 還是指只要上述三者
就不能跟媒體有任何關係 如果是政府的政務官或是事務官
那當然有法律上的規定
黨的話 我就非常不清楚了 我支持政黨不得經營媒體(不管是以股東 或是經營者)
但是 主持節目 上節目 跟經營媒體 應該是兩件事吧
那這樣的話 是不是 只要那個主播有加入政黨 他就不可以上主播台了嗎?
還有 一個節目可以可以做得起來 是要看有沒有觀眾想看吧
如果今天就是很多人喜歡鄭麗文 喜歡看他 我不認為這樣他就沒有權利主持節目
黨政軍 不得經營媒體 決定媒體方向內容 不能說xx可以放 xx不能播 這我支持
但你說 政府 政黨 軍方 不能做節目 我覺得就太過了 畢竟節目的存在
應該是要回歸市場機制的 如果有人就是愛看 那他就應該有存在的價值
不然要退出 是否就要向某版友說的 書也不能出 節目也不能上 也不能接受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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